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
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书店》讲述了一个寡妇佛劳伦斯拼劲全力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开一家书店的故事。很不幸在这个过程中她触碰到了更高阶层的人的利益并受到各种阻拦,在权势和金钱的逼迫之下,女主并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被迫离开了自己长久生活的地方。
在这样的表述之下是否觉得这真是一部毫无新意且悲惨的影片呢?可是在我眼里这是一部蛮有意义的电影,女主佛劳伦斯就像每一个平凡的女性,或许我们都有一个小小的理想,我们都期盼也相信着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得到所谓的成功。但是世界是残忍的,它对女性怜惜的同时是轻蔑的。它不相信或者不愿意相信,女性的力量和男性的一样伟大,所以对于女性的成功总是抱有更多的怀疑与“恶意”。
讨厌的银行男职员自以为是的劝告是长久以来男性优越带来的高层凝视,他们以为自己懂得的更多也有教导别人的权力。生活里有多少男性如他一般对女性进行所谓的教导,帮助女性成为更好的人?懂得世界的运行规则?女性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难道不该由自己把握吗?世界的运行规则又是谁的世界?
伪善的律师诺斯先生在电影的开始就对女主的穿着评头论足,让我立刻产生对他的厌恶。女性的身材与穿着不应该是取悦男性的手段,而应该是让自己生活得更开心的目标。诺斯先生的伪善并非我厌恶他的理由,人性的好坏不在我的评判标准里。真正让我恶心的是他从男性角度表达的自私。在他与女友的相处中,理所当然地认为女友应该配合自己的行动生活在哈堡,哪怕女友可能因此丢失在伦敦的工作。幸好他的女友理智且清醒,放弃他后结识了愿意相伴的人,同时获得更好的工作。诺斯先生在电影中有句话让我很记了很久“世界上有两类人没法放松下来,孩子和女人。”孩子天性使然,总是活力满满,女人又是为什么呢?是她们不想放松下来吗?享受既得利益地同时又一副瞧不起的样子真是自私到极致。
从我的角度,影片里的矛盾看似是女主佛劳伦斯和贵妇人加玛特夫人的斗争,还不如说是她们依附在男性力量下两败俱伤的比较。佛洛伦斯通过送给艾木德第一本书开始了两人之间的交往,艾木德先生是书店重要的客人,在她艰难的经营过程中,不得不承认艾木德的支持给她缓解了压力。当佛洛伦斯为是否出售《洛丽塔》而苦恼时,她并不是从自己的判断出发,坚定地做出自己的选择,而是需要寻求艾木德的认同后才能下决心出售该书,这个瞬间我很失望,没有独立性的女性让我感到同情。在影片的后半段,她和加玛特夫人的斗争落入下风,这时她所能做出的选择是接受艾木德的帮助,由他向加玛特夫人求情。看到佛洛伦斯因为艾木德先生的帮助而欣喜时我好难过,这场斗争终于还是需要男人出面才能得到一个结果吗?加玛特女士对佛洛伦斯的迫害也是在男性的力量上进行的,丈夫将军的身份给她力量,指示诺斯先生欺骗佛洛伦斯,利用侄子更改法律,她的力量也还是来源于男性,最终她们都是菟丝花!
全片我最爱小姑娘克里斯汀,当老屋浓烟升起的瞬间佛洛伦斯虽然输了,但对手也没有赢,她还拥有更多的勇气离开这里,因为她为一个女孩留下了一本书,一本能战胜一切困难的书。随着电影尾音响起,我想果然还是girls help girls!
因为对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原著小说的喜欢,所以此次上影节非常执着于这部电影的求票。整体看下来,有点失望,这种失望不是来自于电影本身,就电影本身而言是一部还不错的电影,失望来自于偏离。这种偏离可能来源于两个女性创作者的都很强大的自我,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自己的写作风格,而伊莎贝尔科塞特也有其自身电影风格。
对于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文风的喜欢让我对电影的偏离很失望。依稀记得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结束自己的学院生涯六十岁左右才开始写小说,又是英国人,其文字之节制,文风之隽永,绝非样子货。最后总难免囿于繁琐的我所以喜欢其人其文风,大概是深知自己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望根本无法抵达这种简洁之径。
伊莎贝尔科塞特在电影叙事上也是简洁的,然而相比小说,竟然会显得十分维多利亚,但小说所讲述的不是一个简爱式的或者奥斯丁式的故事。小说中偏执的要开一家书店的中年女人,没有艾米莉莫蒂默漂亮的脚踝,没有好看的毛衣开衫完美搭配不过火的筒裙,没有明显涉及情爱的男子的出现,没有一个在书店浪漫邂逅的爱人丈夫,她甚至都不懂书。
这样的一个女人在给新书上架的时候,因为看到扉页上写着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宝血而出于对“精魂”、“血”的常识,把其归类于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然而,在一家书店都现实经营上,她一个老农民式的精耕细作去维系它,并坦然面对这种精耕细作的产出可能并不那么好都事实。这个女人,可能根本读不懂《洛丽塔》的,也不会意识到在小镇里上架《洛丽塔》所引起的氛围的。
很久以来,对文学作品改变成影视作品的失望即来源于如此:画面和影像总是会加上滤镜,不愿面对文字里的残酷:那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然后全世界与其为敌可以让谁在人格上挟以自重的故事,那只是一个普通甚至庸常女人的偏执而已。而庸常的偏执比美丽的偏执更让我觉得动人,更能感觉到有所谓的类似于生活的韧性的东西,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坚持的,坚持也未必都是美丽的,这两者之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
开一家书店真的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一定要让人谈论理想主义都事情,如果非要这样谈论,也许只是某种程度上对于书籍对于知识所怀有的表演性。每当看到那些关于书店的理想主义的寄托,我都会想起这样一个庸常的女人及她的偏执。
突然變得喧囂的咖啡店裡,
看了一部壓抑沈鬱的電影《書店》。
20世紀五十年代末的英國小鎮,
一個愛書的寡婦弗羅倫斯從想開書店,到經營書店直至書店關閉的經歷。
小鎮灰色的海浪,原野上被風一遍遍拂過的茅草,優雅知性氣質淡雅的佛羅倫斯,是讓人視覺極度舒適的電影。
因為書店,佛羅倫斯遭遇了種種惡意,但也因此讓同樣癡迷閱讀失婚數十年的艾德姆沉封的心蘇醒了。
兩顆相似的靈魂自然會相互吸引。
沒有什麼比一個外表優雅內心堅定的女子更美好。
從她的編髮,送給克莉絲汀的中國古董盤子,她握住艾德姆的手等等細節能夠感知,這樣的女子內心深處永遠是女孩,是永遠浪漫永遠清澈的存在。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书店是开在女主亡夫留给他的房子,小镇上以一个上流老女人为首的势力不想她开书店,想拿她这里开一个艺术中心,趣味相投的老头说艺术还有中心?女主闲置房子的时候,老女人不说开艺术中心,女主要开书店,她就想起来开艺术中心,还邀请女主去她宴会,没想到在宴会上女主直接拒绝了老女人委婉的意向,老女人面子上挂不住了,要联合大家来搞女主.
期间有个镇里的小女孩给女主书店打工,老头最后为了帮女主,终于踏出自己紧闭的家门去老女人家游说,在失败回来的路上突然猝死了,大衣口袋里有初登场时女主遗落的丝巾,女主的房子最后被搞得充公做艺术中心了,还没拿到补偿款,最后女主坐船离开,离开时小女孩来了,女主发现了,小女孩把房子烧了.
当那黑色的烟雾伴着火花慢慢地升入天空时,克莉丝汀手中环抱着书,那本两人初次打开心扉时,费洛伦斯要她看的那本书.四目相对的两人却说不出话来,船锚早已离索,费洛伦斯什么也没带来,离开哈堡时也什么都带不走,这个小镇还是会一如既往,像世上无数个千千万万个小镇,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构成,构成社会,团体,书店和艺术中心.当克莉丝汀提走她称是她妈妈的暖炉,她妈妈的暖炉,或许她真的这么希望,走进书店选走她要的那本书时,她是一名顾客,一名店员,一名小镇的普通女孩,又多么像一个步步生威的大人物,她的步伐是如此坚定的,一如艾德慕那黑色披风下苍老躯壳中的灵魂.当克莉丝汀从费洛伦斯手中接过南京瓷盘,头也不回地踏出书店时,我感觉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那一刻,她一定已经想好了,这是她送的离别的礼物.这个燃烧起来的书店,带着书店里所有的书,将如同艾德慕坐在壁炉旁烧书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在今天烧死灰烬.在这样一个令我们绝望的小镇里,窗户旁显现出毎一位大人的脸,当费洛伦斯就快要失去她的勇气的时候,一个小女孩传承般地鼓起勇气用尽暖炉里最后的一点火焰,点燃了这片小镇的上空.
费洛伦斯和艾德慕曾那样克制地依偎.
在海边,他们的爱在风中飘荡.
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