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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05:13

详细剧情

  故事发展到第四季,乔佛里国王(杰克·格里森 Jack Gleeson 饰)和“小玫瑰”玛格瑞特(娜塔莉·多默 Natalie Dormer 饰)的盛大婚礼即将举行,“红毒蛇”马尔泰(佩德罗·帕斯卡 Pedro Pascal 饰)应邀来到首都,然而,和兰尼斯特家族有着深仇大恨的他此行目的并不单纯。  镜头转向北方,野人的大举进攻让守护长城的百余名守夜人人人自危,在琼恩(基特·哈灵顿 Kit Harington 饰)的带领下,他们能够平安度过这一场危机吗?越过海峡,“龙母”丹尼莉丝(艾米莉亚·克拉克 Emilia Clarke 饰)率领着她的无垢者军团一路前行,解放奴隶无数,一边是茫茫的大海,一边是越来越狂野的巨龙,丹尼莉丝最终能否实现自己的复辟梦想?森林中,布兰(艾萨克·赫普斯戴德-怀特 Isaac Hempstead-Wright 饰)一行人要面对的除了寒冷和饥饿外,还有来自恐怖堡的重重追踪,另一边,小小的艾丽娅(麦茜·威廉姆斯 Maisie Williams 饰)在猎狗(罗伊·麦克凯恩 Rory McCann 饰)的保护之下俨然已经成长为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女汉子”,在他们的旅途中,又会发生怎样的险情呢?这一季中,虽然坏人们依旧作威作福,但正如宣传语中所说的那样,好人们就要回来了!

 长篇影评

 1 ) 《权利的游戏》的绣像美感

      《权力的游戏》好看,对一般观众来说,好看就是贡献。但是欲作更细致的欣赏,则必须说出个所以然来,因此想谈一谈它的创造,谈创造就要先谈一谈根源。

       美剧的根源,是一套完整的生态结构,既有《破产姐妹》、《邪恶力量》、《吸血鬼日记》、《行尸走肉》、《迷失》这类低级趣味的剧集,也有《豪斯医生》、《实习医生格蕾》、《CSI》、《白宫风云》这类中规中矩的剧集,它们是美剧的基石。在此之上,突变激发出《广告狂人》、《绝命毒师》、《国土安全》、《嗜血判官》这类剑走偏锋的发人深省的好剧,由此再往上,才磨练出《黑道家族》、《兄弟连》、《真探》这样的精品,无论形式、内容、气韵,全不亚于上乘的文学作品。

       一部电视剧要成为真正的经典,就不能为自身的通俗性所束缚,不能为题材的类型化所限制,只有勇于开拓,致力精微,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

       《权力的游戏》是一部悬疑魔幻剧,在悬疑和魔幻两方面都处理得别开生面。在悬疑上的开拓,一是所谓的无“主角光环”,一是多人物视点叙事,这两点已经有很多人论述过,此处省略不谈。魔幻上的开拓,在于把握到现实与想象的距离感,一方面描绘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光怪陆离的世界,一方面又与素常的神话有所区别,在想象力上懂得节制和保留,不至于流于浮夸和荒诞。这种距离感,弱化了故事的血腥与黑暗,也消解了观众对于感官刺激的反感,诚如朱光潜先生所说:“戏曲的脸谱和歌舞,雕刻的抽象化,图画的形式化,以及诗的音韵之类都不是‘自然的’,但并不是不合理的。它们都可以把我们搬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叫我们暂时摆脱日常实用生活的限制,无粘无碍地聚精会神地谛视美的形相。”

       《权利的游戏》对悬疑与魔幻的处理虽然别致,可是还谈不上独步,唯独一点它是当仁不让的,就是它在经由小说向影像转化的过程中,无意间构建起了一种类似话本文学里才有的绣像美感,窃以为这是本剧对通俗艺术最大的贡献。这种巧合并非偶然,而是两种文化全方位的所见略同。

       拿《权利的游戏》和小说《三国演义》作比较,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别很大,拿去和鼓词、戏词、评书话本中的三国故事比较,反而能发现惊人的相似。话本文学的“下回分解”和评书表演中的“栓扣子”即是悬疑,而代言体的表白并重,即是多人物视点叙事,这是民间文学在表达上的默契,只不过我们这一支如今不大景气而已,王玥波的《大隋唐》中,尚保留了某些原貌,至于单田芳、刘兰芳、田连元就别再看了。

       绣像美感,首先是重视造型的价值。造型之于人物的重要被提到了和性格能力功勋事业一样的高度,好比《失空斩》诸葛亮出场,念“羽扇纶巾,四轮车,快似风云;阴阳反掌定乾坤,保汉家,两代贤臣。”诸葛亮不仅是一个智者,他还是拿羽扇戴纶巾坐四轮车的智者,他的形相和名声是绑定的,抛开这些,人物就不能成立。再如关公是绿袍红脸长须,持青龙刀,骑赤兔马,翻案说他心怀叵测也许可以,给他换一柄斧子使使不成,这就是易于流传的的魔力。

       为什么要强调造型的重要呢?因为在通俗文学里,不适合留白。留白固然雅致,固然纯粹,但不易为一般群众所理解。剧中人物从出场,到发挥作用,到显示性格,到制造事件,这中间总相隔着一段时间,要使观众保持持续的兴奋,不冷场,就必须加强造型的吸引力,这是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一般的格式是这样的:头上戴,身上穿,腰中系,掌中擎,坐下跨。好比吕布出场:“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手持方天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真所谓先声夺人,如果只走走过场,随便说个头戴金盔,身披金甲,掌中银枪,坐下宝马,那味道就差远了。这个道理不是中国的创造,而是世界人民的共识,比如日本动漫里人物变身,会用大量的特写镜头交代其从头到脚的打扮,即是应用一种。

       在《权利的游戏》中,衣服的颜色、甲胄的款式、花纹的明暗、材料的质感、配饰的繁简,均与人物的性格及经历一致,剧中展示出大量令人惊艳的服饰,从琼恩的黑皮草大氅,耶哥蕊特的翻毛素皮袄,黑鱼的铁鳞甲,到小恶魔的金饰件红坎肩,乔佛里的金丝刺绣衫,泰温公爵的黑色外镜面内烫金修身皮风衣,可说是数不胜数,应接不暇,醒目到了哗众取宠的地步。与《指环王》扎根现实的审美观不同,《权利的游戏》始终是“戏说”,它的特点在浅白。浅白不是什么坏处,不同的类型罢了,正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既有施耐庵的小说版,也有王少堂的评书版,盖叫天的京剧版,高元钧的快板版,刘继卣的连环画版。功夫下到了,同样是精品。

       服饰的典型化并不妨碍它常常变换,同一个人物在不同的场合或时期内可以变换衣着,如詹姆兰尼斯特出场时穿的是花样鲜明的御林铁甲,被俘后穿的是破烂流丢一件粗布衣;丹妮莉丝出场时穿的是希腊式素纱裙,嫁人后改穿草麻编肚兜长裤,进驻魁尔斯城之后又换上了蓝色丝绸长裙加金束腰、金肩扣、金串珠。造型变换伴随着人生的穷通否泰,是一种内景外化。这一点类似于戏曲中的更换行头,秦琼卖马时穿青箭衣戴罗帽,到了瓦岗寨,就扎起大靠来了。不在乎是否装腔作势,只求塑造特定时刻下的特定形相。

       绣像观的造型范围不仅涵盖外貌(猎狗的疤脸,马王的长辫)、气质(小指头的阴险,山姆威尔的善良)、体型(小恶魔是侏儒、布雷妮是巨人)、穿戴(各阶层的差异)、饰品(小到艾莉亚史塔克的缝衣针,大到龙母丹妮莉丝的三只飞龙),还包括身份和绰号。原本在独自阅读时,书中人物的身份和绰号只具有提供信息的功能,但在传播时,却增加了装饰和渲染的作用,比如民间讲“林冲夜奔”的故事,不甘于说“林冲”如何如何,好像这样太干枯,太平淡,一定要说“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如何如何,或者“豹子头林冲”如何如何,方能说得痛快,听众方能听得过瘾。人们对待传奇一直有这种能被简单概括的要求。《权利的游戏》中,有不少拿身份和绰号做题目的,如御林铁卫、北境之王、百花骑士、闪电大王、弑君者、小恶魔、魔山、猎狗、熊老、断掌等等,每一个题目之下,都是一篇好文章。

       造型做到了这一步,做的依然是人物造型,在人物造型之外,还有故事造型。如果把故事情节比作创作战术,那么故事梗概就相当于创作战略。所谓的故事造型就是对故事梗概的程式化设计,用评书艺人的话说,叫“书梁子”,可以概括为出世、成名、逆转、结局四个时刻,以精忠岳飞传为例,枪挑小梁王是出世,青龙山八百破十万是成名,朱仙镇十二道金牌是逆转,风波亭是结局。这种设计的缺点是太死板,好处有是提纲。这种提纲,能屈能伸,往小了说能压缩成一句话,如“孪河城少狼主中计,黑水河小恶魔用兵”,往大了说可敷衍增益至无穷,填充细节,任意扩展,类似于折子戏,剧场版,独立成篇。

       写到这里,姑且对绣像美感做个总结,它是在古典题材的通俗艺术中,以形形色色外化了的人物群相为对象,用附庸式的象征式的戏剧性的方法,所做出的一种玩赏。格调也许不高,但也不算低,是一种闲情逸致吧。

       那么何以说《权利的游戏》中的绣像美感是可贵的创造呢?因为绣像感原本是一种模糊想象,或是说是一种平面印象,把它搬上荧幕,使其立体化是很难的,而且只有群相才能形成绣像感。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对角色的想象,都有灵光一闪的时候,但就像朱光潜先生说的,“诗和诗意是两回事。诗一定要有作品,一定要把诗意外射于具体的形相,叫旁人看的见。”想象也如是,实相和想象终究是两回事,HBO居然绘出了这幅长卷,创造了这些实相,不由得肃然起敬。

 2 ) 【翻译】《冰与火之歌》作者George R.R. Martin的《滚石》杂志访谈

【以下所有方括号里的内容都是我的补充。
                                                 ——dormant】


George R.R. Martin:《滚石》杂志访谈
——小说家深度讲述关于书和电视剧的未来走向

英文原文链接:http://www.rollingstone.com/movies/news/george-r-r-martin-the-rolling-stone-interview-20140423

By Mikal Gilmore 2014年4月23日


在一月份的一个冰冷的夜晚,George R.R. Martin坐在让•谷克多【法国著名电影导演】剧院里,这是在新墨西哥州的圣塔非市(他在1979年之后一直生活在那里)他个人拥有的老剧院,剧院里正在播放HBO的巨制《权力的游戏》的前3季,该剧改编自Martin仍在撰写的长篇小说《冰与火之歌》。在看完第1季第9集《贝勒神像》之后,在该集故事的英雄Ned Stark意外被斩首,随着片尾字幕在播放,Martin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说“虽然看过很多次了,让然让我很有感触。当然,以我来看,书中的描写还要更为深刻。“

还没有写完:《冰与火之歌》这个组诗——1996年第一次出版——现在已出版5卷,还有2卷待出版。剩余的部分并不会很快完成,因为Martin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作家,我们要想知晓他们的命运——Daenerys和她的龙,勾心斗角的Lannister家族以及饱受摧残的Stark家族——很可能还要等上很多年。甚至有可能HBO的剧集比书更早到达关键情节,虽然Martin曾经否决了这个可能性,他现在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我最好抓紧把书写完”,在圣塔菲的一个路边商店他告诉我说。

然后,Martin带我来到一个小房子——里面有一个书塔——作为他的办公室及书房(他和第二任妻子Parris的住处就在附近)。Martin从童年就开始写作,在1970年代刚刚大学毕业他就开始出版短篇科幻小说,这些作品很快让他树立了一个严肃而又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形象,他讲述悲剧故事——有时是不同寻常的、艰难的救赎。在198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和90年代的早期他都在好莱坞当编剧。1991年,他开始写《权力的游戏》,最初是一个关于权力和家族的故事,关于战争和人性的灾难性本质,一直到现在这部作品都没有对任何人——包括观众——体现出一丝的怜悯,正如在第4季中所展现的,没有任何一个角色是绝对安全的。

在他的办公室,Martin把我带到书房进行采访。房间的墙上摆着玻璃容器,装满了上百个漂亮的模型——都是Martin小说中的中世纪人物、幻想角色和场景。在通向图书馆的楼梯旁边——即使已65岁,他仍然如饥似渴地读书——摆放着一个实际尺寸的可操作模型,著名的Robby the Robot【机器人罗比】,来自于1956年的电影《禁忌星球》。“机器人罗比,”他说,“能把它买下来摆在这儿让我很爽,相当于一堆钱坐在那儿——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呢?"

Martin是一个友善的、直率的、非常聪明的人,而且很健谈。那天我们聊了10个小时,直到晚餐才结束。他讨论《权力的游戏》的方式出乎我的意料:他总是把问题转向更宏大的议题—关于历史、战争和社会。因为Martin是个胖子,笑声很有感染力,有着浓密的白胡子,他的某些方面就像圣诞老人,除了他的眼睛,里面总是闪烁着想法——有些是非常阴暗的想法——表达了一种敏锐的思绪,就像他所创作的那些角色一样。


《权力的游戏》最重要的主题之一就是家族,给了角色前进的动力,也是毁灭他们的原因,你自己的家族和家庭是怎样的?
Martin:我生于1948年,从小就在新泽西州的Bayonne市,它是一个泽西市南边的半岛,乘坐巴士只要45分钟就能到曼哈顿中心,但Bayonne市是一个封闭的世界。纽约很近,但我们很少去。从4岁开始我住在第1街道,在政府建的公共住房,挨着Kill Van Kull【范库尔水道】,Staten岛就在对岸。
我的父亲也叫Martin,但他是意大利和德国后裔。我的母亲属于爱尔兰后裔的Brady家族。从母亲那里我听了很多关于Brady家族后裔的故事,在Bayonne市历史里的某些时代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家族。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家很穷,但我也知道我们家曾经富裕过。要走到学校,我就得经过我母亲出生时的房子,这个房子曾经是我家的房子。我回想起来,当然在我的一些故事里会有这种已消逝的黄金岁月的感觉——曾经有过的梦中奇迹。不知怎样我母亲给我讲述的事情就进入了我的想象世界。


你和父母的关系亲近么?
Martin:我的父亲是一个冷漠的人。我认为他从来都不理解我,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过他。我们过去不这么形容,但基本上可以说他是一个可控性酒鬼。我们天天见面,但几乎不交谈,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话题是体育运动。


你是不是直到上大学才离开Bayonne市?
Martin:我们家没买过车,我父亲总是说酒后开车是非常不对的,而他不可能忌酒(笑)。我的活动范围很小,曾经很多年我都是透过卧室的窗户盯着Staten岛上的灯光,对我来说,那些灯光就像香格里拉、新加坡、上海或者其他地方。我读书,想象火星,以及书中那些外星球,Robert E. Howard【罗伯特•霍华德,美国奇幻小说家】在《野蛮人柯南》等小说中创造的希伯来时代,以及后来的中土——所有这些多姿多彩的地方。想象那些地方就像我想象Staten岛和上海一样。

在1966年,你进入了伊利诺伊州Evanston市的西北大学。我知道在那一时期你经历了重大的道德和政治转变,因为你反对越战。
Martin:就像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一样,我曾经是一个鹰派。我认为美国就代表正义,我们都有过这个阶段。当我进入大学,越是了解我们在越南的所作所为,我就越觉得不对。然后征兵开始了,我决定拒服兵役。我不是一个绝对的爱国者,我无法这样自称。我就是他们所谓的某些战争的反对者。如果能参加二战,我肯定乐意,但是那时可选的只有越战。所以我申请了拒服兵役,本以为会被拒绝,然后我就会面临下一个选择:参军、入狱还是去加拿大。我不知道我会怎么选,都是极其艰难的选择,所有孩子都要自己做出抉择。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批准了申请。后来有人告诉我——我无法证实——我被批准是因为保守的征兵委员会认为任何人申请了拒服兵役都应该被准许,因为惩罚已经足够:这将永久记入档案,人人都会知道你是共产份子的同情者,这会毁了你的一生。
我认为美国再也没有从越战中复原,导致的社会分化直到现在仍然存在。对于我这一代,这是一个幻灭的经历,而这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高中毕业时还一个理想主义的大男孩,相信真理、正义和美国梦。年少时的这些价值观到我大学毕业时显然已经不那么单纯了。


你的灵感都来自于哪里?
Martin:点子是廉价的,我现在能想出来的点子比我所有曾写过的都要多。对我来说,如何处理才是最重要的。对于自己的作品我很骄傲,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声称这绝对都是原创的。你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他所有的情节也都是借用的。在《冰与火之歌》中,我借用了玫瑰战争和其他奇幻小说中的东西。所有这些在我的脑子里酝酿,就形成了我希望是自己独特的作品。但我不知道灵感来自哪里,需要来时——就会来。如果我信教,我会说这是上帝赐予的天赋,但我不信教,所以我不能这么说。


你早期的小说《Dying of the Light》和 《Fevre Dream》,反响很好。但是《The Armageddon Rag》却暂时终止了你的写作生涯, 然后你在好莱坞作了很多年电视编剧。你是否认为后来的作品——当然是指《冰与火之歌》—— 因为从事过编剧而获益?
Martin:是的。写剧本的一个大秘密就是这比写小说或散文要容易得多。 William Goldman【威廉•戈德曼,美国著名电影编剧,两获奥斯卡最佳编剧】在他的自传《Adventures in the Screen Trade》中说过: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对话。在好莱坞工作提高了我对结构和对话的感觉。在这之前的很多年里,我都是自己坐在房间里,面对着一台计算机或打字机。能够进入一个有其他人的办公室工作是十分愉快的——而且还能一起喝咖啡,在编剧会议上讨论故事发展。但是限制也是时刻存在的,这让我身心疲惫。同审查作斗争,怎么处理性爱,某个情节是否过于政治化,怎么处理暴力,不想得罪任何人。在改编《美女与野兽》时我们陷入争执:野兽把人杀了,这是这个角色的特点,他是野兽;但是CBS不想见血,也不想让野兽杀人,他们想改成野兽把人举起来扔到房间另一头,然后人可以爬起来跑掉。Oh my God,好可怕的野兽~(笑)这太荒谬了,这个角色必须讨人喜欢。


你之前曾经说过,导致你写《冰与火之歌》这个故事的起源来自于你脑中一个无意识的想法——一个男孩目睹了砍头,然后在雪中发现了冰原狼。这是个很有趣的开篇。
Martin:那是在1991年的夏天,我当时还在好莱坞。我的经纪人在试图安排会面以兜售我的创意,但是我在5月和6月什么都没做,已经很多年没写小说了,我想写一本叫《Avalon》的科幻小说。我就着手写了,开始进展得不错,但突然间一个场景浮现在我脑中——这最终成为《权利的游戏》的开篇,来自Bran的视角:看到一个男人被斩首,然后在雪中发现了一些冰原狼崽。这个感觉是如此得强烈而栩栩如生,我知道我必须写下来,我就坐下来开始写,写了大概三天,就成了你们现在读到的内容。


构建小说世界的工作花了多长时间?
Martin:那个夏天我大概写了一百页。这都是同时进行的,我并没有先构建世界、然后再写故事。我只是写故事,再把故事串起来。我花半个小时画了一张地图,先写一些故事,然后越得越多就越鲜活。同时,我还在好莱坞兜售剧集创意,但是脑子里总是想着《冰与火之歌》,想着角色、场景,我意识到我确实想讲述这个故事。但那时我知道这会是一个三部曲,当时人人都在写三部曲——J.R.R.托尔金的《指环王》树立了榜样。1994年,我把几百页的剧本和两页的小说进展摘要给了我的经纪人,他让整个好莱坞都为之感兴趣——有4个出版商竞价,突然我就有了预付金和截稿期,所以我对经纪人说:小说写完之前不写剧本了。


开始本打算写三部曲——现在成了七本书——你是否担心会被和托尔金的《指环王》相提并论?
Martin:倒也没有。从1970年代起,托尔金的模仿者不断重复他写过的故事,缺少原创,也缺少托尔金对神话和历史的深切热爱。但我还是一直被看作(至少在某些类型上)算是一个严肃作家。而且这个故事是如此地吸引我,我认为这些书除了具有奇幻小说的神奇和惊叹,也具有历史小说般的逼真感觉。


如果除去幻想的元素,《权力的游戏》可以看作是对玫瑰战争的再创作?
Martin:很早以前我就开始考虑——早在1991年——是否要加入纯幻想元素,曾经想过要写玫瑰战争这种小说。但是历史小说存在的问题就是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如果你了解玫瑰战争,你就知道塔中的王子不会逃跑。我希望能出乎意料,带来更多的转折。主要的问题是龙:要不要加入龙?我知道我想让Targaryen家族用龙作为家徽,Lannister家族用狮子,Stark家族用狼。但问题是只用作字面上,还是让Targaryen家族真的有龙?我和一个朋友讨论,作家Phyllis Eisenstein——我把第3本书献给她——她说:“George,这可是奇幻小说,你必须把龙写进去。”她说服了我,这是正确的决定,现在我已经深陷其中,无法想象书里没有龙怎么办。


你是怎么想到绝境长城的?
Martin:绝境长城的灵感比任何其他都要早,能追溯到1981年。我在英格兰拜访一个朋友,我们到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边境,停下来看哈德良长城。我站在那儿,想象作为一个罗马士兵会是怎样,站在长城上,远瞰那些远山,那时有一种非常深邃的感觉。对那时的罗马人而言,这就是文明的终结点,是世界的尽头。我们现在知道山的另一边有苏格兰人,但他们那时不知道,可能存在任何一种怪物,那时给我的一种感觉——这可以是隔绝黑暗势力的屏障。但当你写奇幻小说时,任何事物都要更大、更多姿多彩,所以我让绝境长城有三倍长、700英尺高,而且是冰做的。



《冰与火之歌》是如此复杂,你有没有担心过屏幕上的作品能在多大程度上忠于原著?
Martin:在写第3卷时我就开始接到好莱坞人士的电话,当《指环王》电影问世后有兴趣的人就更多了,突然间各大制片厂都想要制作自己的《指环王》,世上每个奇幻小说都在考量范围内。那些电影表明观众对龙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反响强烈。但是从我开始写的时候,我就认为不能拍成电影。我说这不可能,托尔金三部曲的篇幅只相当于《冰雨的风暴》,我有更多的角色,更多的场景,更多的一切,所以没法拍成电影。
有些我碰到的人认为我们可以找到故事的主线,谁是主要角色?有人认为龙女是——把其他人都砍掉,只讲龙女的故事。或者是Jon Snow,他们两个是最受欢迎的角色,就把一切围绕他们展开,但是你会失去90%的故事。还有人建议:“我们可以用第一部电影讲一个开端,如果成功了再接着拍。”但是如果电影不成功,你就再也看不到第二部电影了,得到的是一个史诗的碎片。还好我的处境还算幸运——不用担心还房贷,所以我拒绝了这些邀约,但这也让我思考:唯一能拍成的就是通过电视——但不是通过CBS或NBC,因为太多性爱、太多暴力【我绝不会翻成“很黄很暴力”,厌恶贾秀琰的翻译手法】、太过复杂,唯一能拍好的方式就是通过HBO这类电视台。


这个电视剧给你带来了数百万的新粉丝,而且从网上辩论情况来看,对你的作品极为热情。
Martin:这种感觉很棒,知道你不仅有众多的读者和观众,他们如此热情,而且带来了这么多新的想法和乐趣。但这也许让我写得更慢了——知道那么多人会研究每一句台词,等待每一个转折和情景,今年有一本从未被讲述过的历史书要问世,是我虚构的历史。我觉得这很有趣,也暗自开心,我有这么多粉丝对历史感兴趣,我不确定他们会不会也这么饥渴地研究真实的历史,在学校或许他们会对英国历史上的亨利国王们感到厌倦,但是他们却乐意研究Targaryen王朝。
我在大学时辅修专业是历史,我并没假装是一个历史学家,现代历史学家对社会政治的发展感兴趣,我对这不感兴趣,我对故事感兴趣。历史是用鲜血写成的一个金矿——充满了国王、王子、将军、妓女,战争、背叛、信任——小说家编造的那些故事90%都没有历史精彩。


你讲述的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残忍故事,第一个主要的震惊来自于当Jaime Lannister骑士把一个孩子Bran Stark从窗户推下去,因为这个孩子目睹了Jaime和他的姐姐Cersei(Westeros的国王Robert的妻子)做爱。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情节。
Martin:有一百万人告诉过我就是这个情节抓住了他们,他们说:“这和我之前读过一百万遍的故事情节就是不一样。”Bran是第一个主视觉人物,在读者脑子里他们会觉得Bran就是故事的英雄,是年轻的亚瑟王,我们会追随这个男孩儿——但是突然:你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所以这就奏效了(笑)。


很显然在那一时刻,Jaime和Cersei是卑鄙无耻的。但是后来,我们看到了Jaime更人性的一面,当他从被强奸中解救了一个曾经是敌人的女人,突然间我们不知道该怎么看待Jaime了。
Martin:对于Jaime这个角色我想探索的就是关于救赎。何时我们才能赎罪?救赎是可能的么?我没有答案,但我们何时才能原谅别人?你看,在我们整个社会,不停地辩论:我们应不应该原谅Michael Vick【美国橄榄球明星,因非法斗狗服刑21个月】?我的一些爱狗人士朋友永远都不会原谅Michael Vick,他已经服过刑了,也进行了道歉,他的道歉足够么?我们是应该赞美伍迪•艾伦【美国著名电影导演,涉嫌性侵前女友的养女】,还是鄙视他?或者罗曼•波兰斯基【著名波兰裔电影导演,在美国被控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Paula Deen【美国厨师类电视节目女明星,有种族歧视言论】。社会上充满了因为各种原因而被谴责的人,我们怎么看待他们?要多少善行才能弥补一次恶行?如果你是一个纳粹战犯然后花40年的时间来做善事、对抗饥荒,这能弥补作为曾经当过集中营警卫的罪行么?我不知道答案,但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希望对于我们来说有救赎的可能,因为我们都做过错事,我们应该能够获得原谅。因为如果没有救赎的可能,那答案又在哪儿呢?(Martin停了一会儿)你读过书了么?


读了。
Martin:谁杀了Joffrey?


这次谋杀发生在电视剧第4季的开始,当然在书中Joffrey早就被毒死了。
Martin:在书中——我可不保证真相就是如此,因为还有两本要写,可能会有很多惊奇被揭晓——细心的读者得出的结论是Joffrey是被荆棘女王谋杀的,用Sansa的发罩来下毒,所以如果任何人怀疑下毒,Sansa就是嫌疑犯,Sansa显然是有很好的动机。
我之所以提到这儿是因为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很有趣的议题,就像刺杀希特勒,荆棘女王是否需要赎罪?她杀的到底是一个希特勒,还是一个13岁的男孩儿?还是二者皆有?她除掉Joffrey有着很好的理由。这是不是一个用结果来证明方式合法的例子?我不知道,这是我希望读者和观众去讨论的。


我不知道像Jaime或者Cersei这种人是否能够得到救赎,Cersei是一个很棒的角色——她就像麦克白夫人。
Martin:呃,在谁的眼中获得救赎?在某些人眼里,她永远不会得到救赎。她十分保护自己的孩子,你可以追问:她是真心的爱自己的孩子,还是仅仅因为他们是她的孩子?Cersei无疑是很自私自恋的,她对世界和文明的看法几乎是反社会的。在同时,Jaime的行为是值得关注的。我自己没有孩子,但我和有孩子的人交流过。要知道,Jaime想杀Bran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烦人的小孩儿,而是因为Bran目睹了他们的罪行——对Jaime、对Cersei、对他们的3个孩子——这都是死刑。所以我会问有孩子的人:“处在Jaime的处境,你会怎么做?”他们说:“我不是坏人,我不会杀人。”你确定么?绝不杀人?如果Bran告诉国王Robert,他会杀了你、你的姐姐(恋人)和你的3个孩子,然后他们就会犹豫。可能更多的人会说:“是的,为了救自己的孩子我会杀了别人的孩子,即使那个孩子是无辜的。”这才是人们做出的艰难抉择,这才值得拷问。


对比来看,当Ned Stark把守夜人砍头,后来当Ned的儿子Robb砍掉了另一个人的头,这些杀戮在两个Stark身上留下了烙印,这对他们来说并不容易,很难忘怀。
Martin:理应如此,夺取他人的生命是及其严肃的事。中世纪是很封闭的,你用一把利剑砍掉别人的脑袋,他的鲜血溅到你的身上,你听着他的惨叫。 在某种意义上,现在我们从此脱身【不需要近距离杀人】可以说更加残忍,你坐在控制台前按钮就可以用无人机、导弹杀人。我们再也不用去听他们的啜泣,或者听他们为了自己的母亲而求饶,或者在我们身边悲惨的死去,我不认为这是好事。在历史上你能不断地看到这样的道德挣扎,身处战争之中,为了获得胜利你是否会不择手段,还是说你会坚持自己的道德标准和理想?我们是否应该对人采取水刑?要是能获得拯救生命的重要信息呢?如果做了,我们是不是就妥协了?但如果能阻止另一个9/11呢,用刑是否值得?我不知道,但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为了生存下去你是否会作恶,以获得胜利?



《冰与火之歌》和《权力的游戏》主要关注的就是权力。几乎所有人——除了Daenerys,和她的龙在海的另一边——都没有善用权力。
Martin:统治是十分困难的。对于托尔金,虽然我很敬仰他,我要吹毛求疵的就是,《指环王》有一个非常中世纪式的理念:如果国王是好人,国家就会繁荣。真实的历史并非如此。托尔金可以说Aragorn成为了国王,并统治了一百年,他很聪明、正直。但是托尔金没有提出问题:Aragorn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他是否保持常备军队?在战争和饥荒的年代他做了什么?那些兽人怎么处理?在战争结束时,Sauron被消灭了但兽人并没有啊——他们都在山里。Aragorn是否进行了系统的种族灭绝?甚至小兽人也要杀掉么,在兽人摇篮里?
在现实世界,真正的国王有真正的问题需要处理,仅仅是好人解决不了问题,你必须做出艰难的决定。有时看上去是好的决定回过头来却让你付出代价,这是无意识的结果。我试着把这些写进书里,我的角色想要统治可没有那么轻松,仅仅初衷是好的并不能让你当个好国王。


有时人们读过书中发生的事情,他们想知道角色的命运会怎样——比如Ned Stark被砍头,他是一个道德的风向标,但却被杀了。
Martin:这是我有意设计的。从一开始我就知道Ned不会活下去,无论作为作者还是读者,我都喜欢带来惊奇的故事。希区柯克的电影《惊魂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Janet Leigh是一个电影明星,她携款潜逃、来到乡下,警察会不会抓到她?下一件事就是她在浴室中被刺死(电影刚演了40分钟)!到底怎么回事?明星死了!在这之后,你就完全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棒极了!我喜欢这样!我对Ned也是这么安排的: 把一切串联起来的保护神死了,这让悬念迭起,危险是真实存在的。


现在是危险占了上风,在第3季的结尾Ned的妻子Catelyn,他的长子、北境之王Robb,都被杀害了。
Martin:对于一个角色我写的越多,我就越有感情,即使是坏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会杀掉他们。曾经有人说过“杀死你的挚爱”是他在故事里最喜欢的台词,对角色也同样如此。当读者开始认为一个角色被作者赐予了免死金牌时,故事的张力就消失了。红色婚礼写起来很艰难,我跳过去了,直到写完整部《冰雨的风暴》,我才回头强迫自己写红色婚礼,我太爱那些角色了,但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电视上的红色婚礼比书里的更难处理,因为(主创David Benioff和D.B.Weiss)带上了Talisa,她怀了Robb的孩子,这在书中是没有的,所以有了一个反复被刀捅肚子的孕妇。


我们之前谈过你不愿与参加越战,《冰与火之歌》书里反映了战争的恐怖,正如Ygritte对Jon Snow所说的,“我们只是军队中的士兵,即使我们死了还有其他人会继续下去。”
Martin:几乎历史上所有的战争都是如此。莎士比亚描写过,在《亨利五世》的场景中,阿金库尔战役开展之前国王Hal检阅军队,他听到有人抱怨,“我希望他的初衷是正确的,为了他能当上法兰西国王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会死去。”书中的中心问题其中之一就是Varys的寓言: 一个富人,一个牧师和一个国王对一个刺客下令,每个人都说杀死另外两个人。到底谁拥有权力?是牧师么,他是上帝的代言人。是国王么,他拥有国家的权力。还是富人,他拥有黄金。当然,刺客就没有权力么?只有他才有剑——只要他乐意,他能把三个人都杀了,或是他会听命于哪个人。但他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刺客,如果他不听从指挥,他们可以找其他听话的刺客。但是为什么大家都会听命呢?这就是关于权力、领袖能力、历史战争的奥秘。回到越战,直到我认识到胡志明并不是Sauron时我才幡然悔悟,你还记得那时的海报么?“如果他们发动一场战争,却没人去参加会怎样?”这是一个基本问题,为什么会有人参加越战?参战的人是不是更爱国?还是更勇敢?还是更愚蠢?为什么会有人去?这都基于什么?这都基于一个幻想:你之所以会去是因为你害怕不去的后果,即使你不相信战争的理由。但是这些系统性的服从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我们认可权力而不是个人自由?这些问题让我着迷。这都是奇怪幻想,对不对?


你是一个随和的人,然而这些书却十分暴力。对于权力和战争的这些观点,你是否觉得纠结?
Martin:托尔金所描写的战争是关于文明的命运和人类的未来,这成了样板,然而我不确定这是一个好的样板。托尔金模式让几代奇幻小说作家没玩没了地去写暗黑领主和他们的仆从,长相丑陋、穿着黑衣。但历史上大多数的战争都不是这样的,一战在战争历史上要比二战更典型——这是那种你回过头来会说,“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战?为什么成百上千万的人死去?为了消灭奥匈帝国(而让整整一代人送死、让半个大陆生灵涂炭)是否值得?1812年的战争呢?美西战争呢?这些人到了是为何而战?”
历史上只有少数的战争是真正值得去付出的,我生于二战结束后的第3年,你想做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无论是做对抗绿魔的蜘蛛侠,还是对抗纳粹、拯救世界的美国人,我确实认为有值得为之战斗的事情。人们仍然能够做出英雄壮举,但我不认为有绝对的英雄,这体现在我的书中,我相信精彩的角色。我们都会行善,也会作恶。我们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我们的生命就是一连串的选择。就拿伍德罗•威尔逊来说,他是美国历史上最具吸引力的总统之一,但他在种族问题上臭名昭著。他是南方的种族隔离派,赞颂D.W.Griffith【格里菲斯,早期美国电影导演】和《一个国家的诞生》【格里菲斯代表作,内容歧视黑人】,他是3K党的支持者。但在外交方面,为了创建国联,他有着一个最伟大的梦想——一场终结其他所有战争的战争——我们现在会取笑这种想法,但是上帝啊,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梦。如果他能够做到,我们会为他建一座几十米高的雕像,然后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是他终结了战争。”他是一个试图终结战争的种族主义者,一面是否能抵消另一面?无法抵消,你不能把他单纯地看做是一个英雄或者是一个恶棍,他二者皆是,我们也是如此。


红色婚礼,成为电视剧历史上最令人震惊的场景,这让很多观众感到愤怒。
Martin:在书中也是如此,在2000年,当书出版后,我收到了无数信件:“我很生气,我再也不读你的书了,我把书给烧了;一星期后我忍不住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所以我又去买了一本。”有些人是如此的震惊以至于再也不读我的书了,我表示理解。


那些角色很重要,读者很看重,他们感情上承受不了这样的命运安排。
Martin:我收到过一封信,来自一个女招待,她写到:“我每天都辛苦地工作,我离了婚,我有几个孩子,我的生活非常艰辛,我的一大爱好就是回到家里看幻想小说,逃离现实世界。我读了你的书,天啊,这太他妈的可怕了,我不想读这些,这是恶梦,为什么你这样对待我?”这封信让我感触很深,我写了回信:“我很抱歉,我不知道你的处境,”有些人会通过阅读——我不喜欢用“逃避”这个词,因为它存在贬义——但阅读确实能把你带到另一个世界,或许这就是逃避。读小说帮助我度过了一些艰难的时刻。我父亲死去那个夜晚,我在密歇根州从母亲那儿得到这个消息,要等到第二天我才能上飞机,所以我坐下来回想父亲,回想我们相处时的欢乐与痛苦,我记得我打开一本书,读了几个小时,就不再纠结于父亲的死,这是一种宣泄。有些读者希望相信一个正义永远获胜、邪恶永远失败的世界,到最后大家皆大欢喜。我写的小说不属于这类,托尔金写的也不是。《The scouring of the Shire》这章证明了这一点,Frodo的忧伤是一个苦乐参半的结局,对我来说它更有力量,相比起《星球大战》的结局——所有Ewoks【伊渥克族,长得像小熊】都欢快地跳起来,所有死去人类的灵魂都出现了,欢乐地招手(笑)。但是我理解这些人的想法,市面上有很多书可以读,让大家去找情感上适合自己的书。


前一阵子,一个影评人说这个剧很阴暗,体现了虚无主义的世界观,另一个人哀叹到“缺少道德风向标”。你是否觉得这些批评有合理的成分?
Martin:不。这种批评完全不成立,事实上我觉得很愚蠢,我的世界观绝不是虚无主义的。


故事中一些最卑鄙的角色同时也会说出大实话,电视剧中一个精彩的情节发生在黑水河战役那集(就是你亲自写的剧本),Sandor对Sansa说,“这个世界是杀人者建立的,所以你必须习惯于面对他们。”
Martin:事实有时很难被接受。两个中心短语是对的,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思考这个事实——Winter is coming(凛冬将至)和 Valar morghulis(凡人皆有一死)。死亡是所有生命不可避免的事实,也是所有故事需要面对的。


本篇将刊登于2014年5月8日出版的《滚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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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12:45

小说中文版译者屈畅给我挑了一个错误

1.CCXX(屈畅):
In the books – and I make no promises, because I have two more books to write, and I may have more surprises to reveal –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careful reader draws is that Joffrey was killed by the Queen of Thorns, using poison from Sansa's hairnet

这里的意思理解错了,这里的意思是说,如果荆棘女王杀了乔弗里,我不保证是她杀的,这是个很狡猾的表达,但并非肯定。

这里的表达只是说”如果是这样,那么“

应该把“我不做任何承诺”改成“我不保证如此”、“我不保证真相如此”

2.dormant:我觉得我翻译成“我不做任何承诺”,表示的也是Martin没有确认这种推测,不过可能意思不够明确,我改成了“我可不保证真相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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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荐一个George R.R Marting的视频访谈,是2011年他在Google作家论坛上的访谈,有中文字幕,去年就放出来了,时长62分钟:

http://video.sina.com.cn/p/edu/news/2013-05-03/095462378671.html?opsubject_id=t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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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1日:我才发现乔治·马丁的这个《滚石》杂志访谈,还有一些内容没有发表:http://www.rollingstone.com/movies/news/george-r-r-martin-outtakes-from-the-rolling-stone-interview-20140428

这些也是访谈内容,但是没有进入杂志,话题涉及儿时成长、父母、《星际迷航》、托尔金、HBO、读者、荆棘女王的杀人动机等等。

2014年6月23日:感谢 繁星若尘 同学翻译了这段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6712686/

 3 ) 【翻译·续】《冰与火之歌》作者George R.R. Martin的《滚石》杂志访谈拾遗

【水平有限,已根据dormant和lydia同学的意见修改。欢迎继续拍砖斧正。
以下所有方括号里的内容都是我的补充。
——繁星若尘】


《权力的游戏》乔治•R•R•马丁:《滚石》杂志访谈拾遗
更多关于《权力的游戏》作者的早年生活、受到的影响和琼恩•雪诺的血统

英文原文链接:http://www.rollingstone.com/movies/news/george-r-r-martin-outtakes-from-the-rolling-stone-interview-20140428

By Mikal Gilmore 2014年4月28日下午1:30


在10个小时的访谈中,《滚石》杂志作家Mikal Gillmore与《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R•R•马丁, HBO万人空巷的奇幻电视剧《权力的游戏》的原作者讨论了一系列广泛的话题。 虽然大多数的访谈内容都刊登在了《滚石》杂志上,仍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马丁的回答留在了剪接室的地板上。在这里节选一些,以飨读者。


在新泽西州Bayonne市的童年: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是公屋里长大孩子;【注:project kids,政府建造的公共住房,类似贫民窟的区域里长大的孩子】我们住在政府建造的公共住房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家很穷。 我不愿意扮演受害者的角色,这太糟了。其实他们都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家庭,只是碰巧很穷而已。 有时在学校我会听到,‘住公屋的孩子并不像普通的孩子一样好。’但我从未感到像一个弃儿。我的大多数的朋友也都是公屋孩子,至少我小时候是这样。”
“现在回想起来,啊,我的童年多有意思啊!我在郊区长大,比城里的孩子有趣得多。 我们有我们的公屋,旁边有仓库和工厂,对街还有一个工作的码头。 这简直就是我们的乐园。 我们在小镇工业区的仓库里嬉闹,保安撵着我们到处跑。仓库旁还有高高的铁梯,一直延伸到仓库顶部,就好像四层的巨型仓库、或者是水塔侧面的梯子一样。我们沿着铁梯往上爬啊爬,爬到屋顶再俯瞰下面的景色。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但我不这么认为。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乏味而又熟悉。”


关于马丁的父母:

“我和母亲非常亲密,非常温暖。 我不擅长运动,但是我对观看体育比赛有着浓厚的兴趣。于是父亲和我就可以谈论约翰尼•尤尼塔斯【注:NFL名人堂传奇四分卫】了。体育就这样把父亲和我联系在一起。我父亲也是一个赌徒。 我想我上大学花了他一大笔钱,因为我上的是西北大学。西北大学位于埃文斯顿市(伊利诺伊州),是十大联盟高校之一,但体育不行。在我读大学期间,我爸觉得有责任支持我的母校,因此一直押注西北大学,结果输了好多钱 (笑)”。


关于早年生活的影响: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第一次进入了漫画的世界。各种漫画我都读。当时流行的是《超人》和《蝙蝠侠》,但我也看Archie漫画、Harvey漫画、《鬼马小精灵》(Casper the Friendly Ghost)、《蜜糖与调料》(Sugar and Spice)、《鸭宝宝休易》(Baby Huey)等各种作品。当漫威(Marvel)的《神奇四侠》和《蜘蛛侠》开始大热的时候,我开始给漫画杂志写信。所有这些漫画杂志都有读者来信专栏,会选取一些读者来信发表。那时候刊登读者来信会一并印出读者的完整地址。 其他漫画粉丝看到了我的地址,纷纷给我来信。随后,我开始阅读一些漫画同人杂志。然后我想,‘嘿,我也能为这些同人杂志写点东西。他们写得真烂,我写的至少不会比他们差。’我真这么干了。然后我的文章发表了。”
我写作经验逐渐成型,是在高中的英语课上。有一回,老师给我们布置作业,要我们改写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坑和钟摆》的结局。原著的结局其实写得不怎么样:主人公被困住了,钟摆越走越低,即将把主人公劈成两半。突然,传来一阵喇叭声,昭示裁判所已落入了它的敌人之手。好人赶到,挽救了主人公。 我重新写了一个恐怖的结局:没有人来救主人公,钟摆把他劈成两半。我描绘了血淋淋的场景和主人公的极度痛苦。老鼠出来咬他,一点一点啃掉他的眼睛,一直啃进他的胸膛。要是换个老师可能会被吓坏了,让我去看学校的心理医生。但幸运的是,布置作业的老师喜欢我写的文章,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那一天我似乎成了班级的英雄。我读的是一所男校,男孩们都喜欢老鼠,喜欢老鼠吃内脏、鲜血和肠子。整整一天我都好像一个刚刚赢得了大赛的四分卫一样。每个人都喜欢我写的恐怖结局。(笑)于是在高中的时候我决定要努力成为一个作家。”
“在我刚开始写作时,我为漫画同人杂志和其他地方写东西。当时我最大的灵感来自于那些反面角色。我读一些漫画同人杂志,上面故事简直就是半文盲写的,糟透了。我对自己说,即使只有10岁,我也可以做的比他们好。这个想法激励着我。事实上,我确实做得更好。当我的故事在这些小杂志上发表时,我得到了人们的称赞。 我从来都不是非常自信。我很害羞。在学校里我非常出色,总是上光荣榜,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有很多东西是我不擅长的,比如我说过的运动。我既打不出去也接不到一个棒球。 我跑不快,跳不高,体育方面完全没有天分。这些短处会消磨你,打击你的自信。”


关于罗伯特•海因莱因和《星际迷航》:

“我看罗伯特•海因莱因【注:著名科幻作家】的书。 早期的海因莱因——后来他更相信国家主义——确信我们迟早会用原子弹毁灭自己,除非我们组成了一个世界政府,紧紧团结在一起。 回头看我成长过程中阅读的科幻小说,那个时代的,这个不言而喻的假设无处不在。我们向外太空进发,将遇到其他外星种族。其中一些种族可能是友好的,一些可能是邪恶的。邪恶的怪物想要征服我们,我们将迎面痛击,打败他们,或与他们合作。但我们依然会以地球人的方式行事,我们的所作所为要称得上是人类。如果你是读这些书长大的,你就会以一个地球人、一个人类自居;而不是一个美国人或加州人。”
“《星际迷航》出现了,整理了这些观点。在《星际迷航》里,舰桥上有俄罗斯人、亚洲人、以非洲名字命名的黑人女性在一起共事。 所有这些在当时是革命性的,但并不是吉恩•罗登贝瑞【注:《星际迷航》的编剧】的发明。在喜欢海因莱因的人和世界大同主义者看来,只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假设,那就是——身为人类,我们的结局有两种:或者用原子弹毁掉自己,或者克服我们面临的困难。 那个时代的科幻小说一直在潜移默化的贩卖着这样的思想。这几乎是一种理想化的探寻我们未来的方式。”
“不幸的是,我并不认为我们向着这个方向前进。我看到人与人的分歧越来越明显。在这些分歧以及上帝面前,人们屈服了。这是非常可怕的地方。我们并没有在成为“地球人”的道路上前进。一个理想主义的孩子高中毕业,满脑子相信真理、正义与美国方式(American Way),他的青春充满了这些伟大的超级英雄的价值观。到了大学毕业时,肯定就不会那么理想主义了。”


发现J.R.R.托尔金:

“Quartana是我希望撰稿的杂志之一,主要刊载关于剑、魔法和幻想的故事。 他们刊登了一个英国人托尔金写的关于霍比特人和戒指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故事非常酷。所以当第一个盗版的Ace版平装本的托尔金作品出版时,我迫不及待的抢购了一套。开始阅读后,我心情十分复杂。当时,我是一个高中二年纪学生。我本以为这本书会和《野蛮人柯南》类似。没想到看到的是哼着民谣【Hey nonny nonny】、两脚毛茸茸、爱吸烟斗的小家伙——这都是什么玩意呀?《野蛮人柯南》总是以半裸的女人和大蛇作为开场(笑),当时我还在书里寻找大蛇来着。但当我读到黑骑士和布雷镇的时候,我被彻底迷住了。而当我读完《护戒使者》时,托尔金已经成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取代了罗伯特•海因莱因和安德烈•诺顿在我心中的地位。”
“当我阅读《王者归来》时,我不想让它结束。最后一本书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尤其是洗劫夏尔那部分。当时还在读高中的我不喜欢这部分。故事的结尾,他们摧毁了戒指,但托尔金并没有写‘他们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相反,他们回家了,家里却一片狼藉。恶人烧毁了森林。法西斯一般的暴政占领了村庄。 对我来说,这似乎很虎头蛇尾。 弗罗多没有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或者娶了一个霍比特好女孩。他受的伤永远无法复原。他遭受了严重的损害。当时年仅13岁的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结局。而现在,每当我重读《魔戒》的时候——每隔几年我都会重读一遍——我都不由得赞赏洗劫夏尔这部分的光彩。正是这一部分,把这本书从众多模仿者中高高举起,把模仿者们都踩在脚下。要进入托尔金的世界,代价是不菲的。因为《魔戒》的结尾无比哀伤,又十分有力。 我想人们之所以一遍又一遍的重读《魔戒》,有部分原因正在于此。”
“当我读完《魔戒》的时候,实际上有些沮丧。因为我不认为我能写出这种高度的作品。幸运的是,我克服了这种情绪的困扰。”


关于教学和写作第一部小说:

“就在我搬到迪比克市【注:爱荷华州的一个城市】之前,我真正完成了我的第一部小说《光逝》(Dying of the Light)。我把它寄给了我的经纪人。 当时整个科幻界都陷入了疯狂【注:是指当时蓬勃发展的态势?】,所有事都不一样了。真是天时地利。1977年前后,第一次发表一部科幻小说,就能得到3000美元的预付款。 那年夏天,《星球大战》问世,科幻小说突然火了起来。而我之前刚刚卖了第一部小说,是我当老师期间花了三年写成的。”
“我不停地教课,很少写作。我不再写小说了,这挺困扰的。但是,妈的,我认为我还年轻。我才20多岁,我拥有全世界所有的时间。接着,在1977年,我的一个朋友Tom Reamy赢得了约翰•坎贝尔【注:久负盛名的科幻小说奖项】最佳新作家奖。他差不多比我大10岁。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后, 1978年初,汤姆心脏病突发,猝死在打字机旁。 他正在写一个新的故事,才写了7页。他们发现他倒下,头枕着打字机,就这样死了。离他获得最佳新作家奖甚至不到一年。汤姆的死对我影响很大。我本以为我有世界上所有的时间,实际上我真正拥有时间有多少呢? 我向学校发了封通知。1979年我辞职了,同年婚姻破裂,我决定离开爱荷华州。我搬到现在住的圣达菲。虽然也有磕磕绊绊,但总体过得还不错。”


HBO打破了“受人喜爱的主角”模式:

“多亏了HBO电视台,他们打破了该死的定律【注:原文是trope】——在电视里的每个人都必须是受人喜爱的。《黑道家族》(Sopranos)就是这么干的。 当你遇到托尼•瑟普拉诺时,他在心理医生的办公室谈论着鸭子、抑郁和其他事,你会喜欢上这个家伙。 然后他走进汽车,发动,找到欠他钱的人,跳出车厢,狠狠的踩欠钱的人。现在他有多可爱? 好吧,你不在乎。因为他们已经牢牢抓住你了。在HBO之前,像沃尔特•怀特《绝命毒师》(Breaking Bad)这样的形象是不可能出现在电视上的。”


最初的想法——冰与火“三部曲”:

“当我们签署最初的合同,他们问应该如何设定交稿期限? 哦,一年,我回答道——每部小说一年。 当然,我并没有以冰与火的小说是我早期那些小说四倍厚,所以它们不能花相同的时间写完这样的理由来要挟出版商。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推迟《权力的游戏》的最后期限,即便我已经快写到这本书的结局了,我也意识到远远来不及:我写到了1400页,还看不到结束的迹象。 因此,我决定写四本书,而不是三本。 我设法在1995年完成《权力的游戏》并交稿,1996年出版。我花了三年时间写作《列王的纷争》,于1999年出版。接下来是《冰雨的风暴》,2000年出版。”


为什么荆棘女王可能希望乔佛里死:

“荆棘女王听闻的关于乔佛里的一切,都是关于他如何狂暴且喜怒无常。她心爱的孙女即将嫁给这样一个人。荆棘女王深入分析过乔佛里。她知道,总有一天乔佛里会对玛格丽感到厌烦。那时候,玛格丽会像珊莎一样遭到虐待。 然而如果她把乔佛里除掉,那么她的孙女仍可能登上皇后的宝座,却不需要冒着这样的危险。”


关于杀人:

“取人性命从来都应该是非常严重的事。我一直很喜欢《不可饶恕》(Unforgiven),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西部片。片子里,一个孩子总是吹牛自己杀了人。摩根•弗里曼对他说,‘杀死一个人是一件大事。 你夺走了他拥有的一切,还有将来所有的可能。杀死一个人是一件大事。’确实,杀死一个人应该是一件大事,无论是在书、电影,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均是如此。”


为什么要杀死奈德•斯塔克:

“首先,许多主要角色都是(奈德的)孩子,只有让他们的爸爸离去【注:原文是remove】才能展开他们自己的人生。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要太多确定性。在电影或书里,有时候某个人物的死亡会带来巨大的影响,不仅因为你永远失去了你认同的人物,还因为还活着的人物因此遭遇了大麻烦。”


关于善与恶的模糊界限:

“我没必要非得告诉你我在想什么,但是回到我之前指出的,我喜欢问这些问题的人,但也不是非得为他们提供答案。 所以随着书的展开,在这些方面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考虑。
我写小说带有基本的政治原则。我的小说的政治观点总有这样的疑问——结局是否使得手段正当化?使用这些手段值得么?或许,在一部分人类那里,我们看到道德在不断进化,但也有崩坏、迂回和偏差。记住,古希腊时我们就有民主, 古罗马时我们就有共和国。然而在本应该更进步的2000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遗忘这些形式的政府,反而走向独裁、专制、君主制等各种形式。 慢慢的,这些形式的政府才蠕变回我们现在认为更好的形式。 所以根本不是一马平川。 在这方面,人类真是太有趣了。 (笑)”


关于读者流失:

“你不想失去任何读者,但无论怎样它都会发生。在一个长系列中,热爱前几本书的读者会设想故事往几个特定的方向发展。 这些方向往往大相径庭。当后面几本书真正出版时,一些读者不可避免地要生气,因为纸上的故事与他们头脑中的构想并不相符。 其他读者可能会很高兴。我确信每一本书出版我都失去了一部分读者,但我获得的更多。 第五卷,《魔龙的狂舞》无疑是冰与火系列中最受欢迎的。 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应该担心这个。几年前,这个问题第一次在我的博客【注:博客名为Not A Blog,马丁你个贱人!】出现的时候,里克•纳尔逊唱的《花园party》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 “你不可能讨好每个人,所以你得取悦自己。真理往往不被传诵。”


关于囧恩•雪诺的血统:

记者:Benioff 和Weiss后来说,在那次会面时,你问他们认为琼恩•雪诺的母亲是谁。这是最早的,同时似乎也是《冰与火之歌》最核心的悬念。
马丁:我确实问了一次,只是为了看看他们是否读得足够仔细。

记者:他们猜对了吗?
马丁:他们回答正确。

记者:我认为,一些读者也会问琼恩•雪诺的父亲真正是谁,即使他一直声称自己是内德斯塔克的私生子。
马丁:(微笑)这点我是不会说的。 我要保持神秘的沉默,直到我的书解开这个谜。

【完】

 4 ) 细说讨厌龙妈的理由

1、开外挂、坑蒙拐骗、虚张声势,气势基本靠吼。退一步讲,她的所做是情势所逼,也无其他选择。问题是既做婊子,又立牌坊,整天扛着牌坊开着外挂,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实际又没什么本事,每次出场要炫耀一大堆长的吓死人的头衔……实在看不惯。最关键的是,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是她疯王的父亲,还是他疯狂的哥哥?统帅七大国,内理朝政,外御异族,合纵连横,就凭她能做什么?当然,除了放龙出来点火杀人。
2、龙女走投无路之时,人家开门让她进城,想通过交易,用兵换龙,结果龙女把兵收了,龙不给(她本来就知道给不了),还把人家杀了,搞什么奴隶大解放,把他人的地盘瞬间变成自己的地盘,盗亦有道,还有比这更无耻的空手套白狼吗?就算奴隶主再混蛋,也得讲个“宾客权利”吧,况且你还不是主人屠杀客人,是客人屠杀主人,就这么理直气壮,像全天下人都欠你的?
3、当然龙妈前期非常非常苦逼,来个逆袭也不是不可以。但不是所有苦逼的人都应该变得牛逼。奴隶主就算再残忍这也是奴隶制城邦的游戏规则,打破规则就要付出代价,龙母并没有建立新秩序的能力和智慧,也是用一竿子打死的暴力惩罚做法来往自己解放女神脸上贴金,所以后面才会乱。不能说其前期政治手段多高明,也不能说很多奴隶拥护她她就很牛逼。再说,哪个有权有兵的人不苦逼,旁边不是布满虎视眈眈的眼睛?泰温不苦逼?孩子没有一个顺心的,劳心费力一辈子为了家族,最后被亲子所杀。狼家不苦逼?佛雷家不苦逼?葛雷乔伊家不苦逼?波顿家苦逼在后面。既然要拉起大旗自己干,就要有些说服人的东西。这是权力的游戏,不是在比苦逼。苦逼无极限,一个更比一个苦。
4、贵为天璜贵胄的坦格利安如同他们拥有的神之血统一般,更符合奇幻小说的英雄主义色彩,至今为止,龙妈的成功更是魔幻童话,缺乏说服力。相比较而言,史塔克、兰尼斯特、二鹿这几方更具现实感和说服力。且不说以“凛冬将至”这么具有现实关怀及承担感的四个字作为族语的狼家,就说深陷权力之争的泰温和二鹿,哪一个不是实实在在、一兵一卒、身先士卒、合纵连横的去解决军事、财政、政治等各种现实问题?泰温对国家强有力的管理、对各方力量的制衡,客观上是在维持和平与发展。二鹿即使开外挂、有私心,但在抵御外族、保卫长城这确实显示了王者的承担与大气。相比较而言,龙妈做了什么?靠三条天上飞的龙发家、在人家地盘靠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造反、但却依靠奴隶制军队统治、后期控制不住局势又退到承认奴隶主(小说剧透),还要夺回铁王位。实在很无语。好好的在异邦做个小女王吧,这是她能力的极限了。再折腾下去,真是龙妈不死天下难安了。
5、总而言之,既然有外挂龙的加持,龙妈就应该继续魔幻的道路,驾龙去打败异鬼,这是她能做、该做的事。至于收复七大国、坐上统治的铁王位,别逗了……

 5 ) GOT第四季观剧笔记:维斯特洛不相信眼泪

【上季回顾】

GOT第三季观剧笔记:每个人都是主角,他们被命运引向了未知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83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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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规避】

GOT 0402:The Lion and The Rose/王室婚礼* ★★★★★★

在权力的游戏里,婚姻是滋生阴谋的温床。比起去年那场让人窒息的红婚而言,今年紫婚中的死亡虽然来得突然,却几乎可算是一个众望所归的结果,每一个人在震惊之于大概也都长吁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或许只有瑟熙不希望小疯王乔佛里死,当她抱着被毒死的儿子,并顺着儿子指认的方向命令士兵抓起小恶魔的时候,提利尔们、还有躲在某处的小指头一定高兴坏了。

红婚之中,史塔克家族遭遇灭顶之灾,猫姨看着自己的大儿子被刺杀,那种丧子的绝望和悲恸曾经是兰尼斯特喜闻乐见的好事,殊不知自己也同样成为他人瓮中之鳖。剧集对于红婚的细节铺陈其实是很成问题的,虽然线索的缺失成就了上季最具震撼力的一集,但同样让没有读过原著的剧迷有些摸不着头脑:卢斯·波顿这个看上去挺正派的一个人怎么就会背叛史塔克呢?与此不同,紫婚却将细节呈现地非常完整,第三季凡是发生在君临的故事,我们都可以看到提利尔的身影,看着他们悄无声息地将自己的花草种在君临的每一个角落,看着他们看似对乔佛里的暴行无动于衷,却不放过每一条关于他的消息。

其实,在原著中,红婚的发生并不算特别让人意外,因为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场婚礼是妥协的产物,其中夹杂着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波顿的变心和佛雷的报复都是这场婚礼前我们所能察觉得到的,只是愚钝的史塔克家族和徒利家族太过天真罢了。红婚很难被看成是阴谋的成果,毕竟此后,所有人都知道波顿背弃了自己的主公,而佛雷则置宾客权利于不顾。

紫婚才是真正阴谋的结晶,它有着精妙且严密的布局,就像是一个迷宫,将真正地布局者隐匿在内,并巧妙地安置了一道道以假乱真的门,让企图了解真相的人误入歧途。在整场婚礼之中,没有一个人是多余的,每一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都按照布局者的意图完成着自己的规定动作,直至乔佛里的死。能够有如此心计,且能审慎缜密地布局的人,在整个维斯特洛只有一个人: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

培提尔是紫婚之后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最让人想不到的受益者,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紫婚这场阴谋的布局已经如此复杂了,但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培提尔一个更大的至今还让人摸不着风的计划中的一个小小的部分。紫婚之后,提利尔家族保障了玛格丽的人身安全和她的“处女”之身,这样有助于他们继续利用小玫瑰进行政治联姻,相较于乔佛里而言,控制一个托曼简直是易如反掌。而更重要的是,利用小恶魔和小疯王的不和,让指控全都指向提利昂,从而造成兰尼斯特的内讧,这简直就是实现提利尔渗透君临权力中心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这些都是潜在的可能性,要谈实现还差很多路要走。而培提尔的收益却完全不同,一、他成功搅局了玫瑰和狮子的联姻,使这两家原本就不紧密的联盟更生罅隙;二、离间兰尼斯特家族,激化小恶魔与太后之间积压已久的矛盾;三、带走珊莎·史塔克,理论上拥有了控制临冬城和北境继承权的可能性。培提尔的阴谋是制造混乱,而混乱正是小人物爬往高峰的云梯。

相较于紫婚的精彩,本集其他的故事线则平淡了许多,唯一的亮点在小剥皮身上,尽管剧集放弃了对卢斯·波顿水蛭大人的刻画,但是似乎卢斯·波顿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特点都被集中放在了小剥皮的身上,这个变态残忍恶心的私生子完成了对席恩的改造,小鱿鱼成了“臭佬”,作为第二季 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 的代表,席恩爽不过一时,却毁掉了一生,真是让人唏嘘。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中人物的命运啊,就是这样让人意想不到啊!(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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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 0401:Two Swords/两柄剑* ★★★★☆

在维斯特洛这场权力的游戏里,血腥的肉搏战固然可怖,但更可怕的是那些难以预测的涌动的暗流。没有一个家族具备绝对的优势,足以使其在这场游戏中胜出;而各家族实力的均衡使得游戏的可玩性大大增强,铁王座对于每个家族而言都近在咫尺。正因为如此,每个家族都有“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之志,也使家族间的联盟看似紧密却又岌岌可危。

前三季的狮狼之争,最终以血婚中狼家的惨败告终,狮家权倾朝野,大有傲视群雄之势。泰温·兰尼斯特的铸剑,正是这种形势下居高自傲的表现,他在篡夺者战争中最大的两个竞争对手,现在均已做了刀下鬼。所谓天命难违,兰尼斯特就是出不了一个国王。泰温膝下两残一女,基本上就都等于告别铁王座了,像小疯王乔佛里这种脑残外甥,泰温能对他有所指望吗?在詹姆·兰尼斯特被剁掉右手之后,泰温·兰尼斯特审慎安排的称王计划就已灰飞烟灭。权力的游戏中位于明处者总是受尽算计,可谓腹背受敌,前三季狮家尚有狼鹿二家充当炮灰,到了第四季自然成为众矢之的。

在向狮家讨说法的人中,恨意最深复仇决心最果决的是奥柏伦·马泰尔。马泰尔家族贵为前朝的皇亲国戚,本身实力就不可小觑,在篡夺者战争中,多恩人的好女儿、马泰尔家族的掌上明珠伊莉亚遭到兰尼斯特家将“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的先奸后杀,如此耻辱和深仇大恨,马泰尔家自然没齿难忘。奥柏伦·马泰尔作为原著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的亮点人物,出场虽然短暂,但却非常出彩。在没有前情铺垫的情况下,电视剧安排奥柏伦的出场可谓精彩,十几分钟的戏,便将“红毒蛇”的诡秘且心狠手辣的特点勾勒了出来。“有债必偿”的不只是兰尼斯特一家,对于风头一时无两的狮家而言,奥柏伦·马泰尔便是马丁爷爷送给最好的新婚贺礼。

君临里,上季借机上位的提利尔家族正紧锣密鼓地布置着婚礼。事实上,从维斯特洛粮仓走出来的提利尔家,其野心也不可小觑,玫瑰嘛,虽美却有刺。表面上来看,玫瑰家都笑容可掬,不是二婚处女王后就是二姓家奴菊花骑士,都特别地招人待见,但是可别忘了全维斯特洛的知识分子都在其势力范围内的学城受教,知识多了就懂得用药,这点很关键,指不定哪天就给谁碗里加点料了,不过这事不能说太细,因为好戏就要上演了嘛。说起好戏,虽然编排剧本的小指头这集没有出现,但是唐托斯事隔一季后终于出现在珊莎面前,我就知道小指头这个老滑头终于开始有所行动了。我想,红婚的残忍血腥带来的压抑感,终归还是得让紫婚的大快人心来舒缓舒缓吧。

游离于维斯特洛权力斗争主线之外的两条故事线:一是在千里之外的绝境长城,好不容易知道了点儿事的琼恩·雪诺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卧底生涯,只不过安排其卧底的“断掌”科林已死,琼恩这无间道玩得又实在是不够高明,如何自证清白,又如何团结黑衣人对抗南侵的野人部落,估计琼恩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吧。二是在另一块大陆上,好似骑着三条无法驯服的龙、开着无垢者的这种“装甲坦克”就能一马平川似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正被新欢挑逗得不亦乐乎,也不想想上季达里奥还是个小白脸,这集就胡子拉碴,这衰老速度怎么都快过四季如一日的“大熊”乔拉·莫尔蒙吧!被一两朵花就撩骚得乐呵呵美滋滋的,就得瑟吧,后面有苦给你吃的。

尽管《两柄剑》前40分钟不乏亮点(“红毒蛇”你一上来就4P还男女通吃,为了赚收视率编剧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但真正让观众找回这剧观感的还是最后的十一分半。丧家犬和黄鼠狼组成了和谐的画面,毫无维和感。不看原著光看电视剧,怎么也不会想到第一季的令人讨厌的猎狗,竟然会成为第三、四季里全剧最好的保姆吧!看着艾莉亚只身斗虎穴,心急如焚的猎狗,简直就是萌Cry啊,哪还有点贩卖儿童的样子哦!最不鸟骑士这套的猎狗是全剧最骑士的人,谁瞎逼逼就削谁,为了“女神”、炸鸡和啤酒,就是敢于掀桌以一敌五。虽然艾莉亚不怎么念叨自己的死亡名单了,但是不妨碍她冷静杀人,狼家就属艾莉亚最汉子了,尽管成为流浪汉小癞子,但好歹也是自由生长见多识广了。作为狼家翻盘的潜力股,就带着主要POV的光辉继续杀下去吧。(20140407)

 6 ) 在维斯特洛的一百万种死法

凡人皆有一死。现实中的人如此,以现实为基础经过艺术加工的文学和影视作品也是如此。看的影视剧多了,观众们渐渐也都能总结出规律来了:配角龙套随便死,而主角有光环护体总能逢凶化吉。可惜观众们的这种经验到了这部《冰与火之歌》面前就完全失效了。本剧拥有着丧心病狂的原著作者与编剧,所以剧中那些角色们没有一个是安全的,无论他们人气有多高。

光是把这些角色弄死,尚不能体现出编剧们的丧心病狂,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些死掉的人里,凡是被观众们视为主角的,会将自身的大量情感代入其中的,大多死的很惨;而那些跟主角处在对立面,而且坏事做尽的,要么总也死不了,即便死也死的很舒服。编剧这样虐剧中的角色,其实也是在间接的虐观众们,可是即便如此观众们还是不离不弃,并且本剧的网络评分还一季比一季高,看来我们都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真是冰火虐我千百遍,我待冰火如初恋。

注意下面的文字涉及大量剧透。剧透内容仅包括目前已经播出的剧集,所以如果你电视剧一集不落的都看了,那可以放心大胆的往下拉了,因为我不是原著党,我也不比你知道的多。至于观看进度较落后甚至只是感兴趣还没正式开始追看的朋友,尽管我认为我的这种剧透可以视为对于满手血腥的编剧们的一种抗争,而且被剧透的观众们有可能在面对那些突如其来角色死亡时更有心理准备,不过还是提前做出警告以免造成误伤。

第一季的奈德斯塔克的死对于没看过原著的人来说绝对是万万没想到的。我当时看完了之后,还自鸣得意的想,第一主角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一定是假死,有阴毛,很快会复活的,过不了两集就会有场大反转。结果,都等到第二季了,我才终于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妈的这货是真的死了。第一主角,画在海报上的那个人,给人感觉全世界的人死干净了他还能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盘旋的人,居然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死了。其实他的扮演者是大名鼎鼎的便当帝豆叔这一事实等于是一早为观众们敲响了警钟。可是从剧情的进展来看,一般观众实在很难料到这个角色会这么快就死。通常主角前面被敌人压制的越郁闷,后面的反抗就越畅快,就像越是被用力压下的皮球弹起的就越高。奈德斯塔克从第一集就开始受各种鸟气,整个运势就是一路下跌的。正当我期待他临近季终可以触底反弹了,他就死了。万万没想到,他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真是毫无尊严的一生啊。

一开始对于这个角色的死亡还有点难以接受,不过在看到最新一季的第六集时,终于想通了。奈德斯塔克这个角色就该死。面对同样的窘境,提利昂选择了怒吼和抗争,把自己作为一头雄狮的高贵气度始终如一的保持了下来。相比之下,奈德斯塔克可以算是个头脑混乱的人。他在应该变通的时候迂腐,在身陷死地时又没能保留最后的气节,他没有坚持自己的道,结果是性命没保住名誉也扫地了。当然也怪他运气不好遇到了史上最强熊孩子乔大帝这个超级BUG,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他的。

奈德斯塔克的长子罗柏很快被塑造成新一代英雄。年轻有为,战无不胜,很快积蓄了超高人气。于是,编剧开始准备收割了。关于红色婚礼这件事,其实前面是有铺垫的,所以罗柏会因此扑街观众们按说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可是编剧狠就狠在,面对已经全神戒备的观众们,他们仍然有办法杀我们个措手不及。红色婚礼那一集,前半部分气氛实在太过祥和融洽,即便我已经被剧透了罗柏会死在这一集,看到一半时仍是将信将疑。然后编剧就突然发难了,罗柏这一家子像杀鸡一样被干掉了。他老爸是死了之后脑袋被King Justin Bieber割下来玩,而他也好不到哪去,被砍了头之后缝上个狼头,尸体遭到一帮小喽啰的亵玩。爷俩都被人虐的死去活来的,观众们对于把自己代入狼家角色这件事都有心理阴影了。

与这爷俩相对应的是,影视剧史上前无古人的熊孩子形象,King Justin Bieber居然顽强的坚持到了第四季,而且虐人无数的他,居然就那么轻易的被毒死了,而且临死前还志得意满的羞辱了一番目前为止看上去最安全、所以最多观众代入、也人气最高的提利昂。妈的就算是死,好歹也在死前让提利昂再甩他几个耳光让我们过过瘾啊。已经好久没有甩耳光的戏份了,还能不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了?作为一个观众,我对于吾王之驾崩表示无法接受,强烈要求退货,发回重死!

觉得本季已经死了King Justin Bieber这么一个重要的角色,剩下的人应该安全了,抱着这种天真的想法来追剧,一定会被编剧冷不防射你一脸血的。在刚刚过去的第八集,又一位人气角色扑街。一般一个重要角色都得先活跃个几季,等人气养肥了再下刀。当观众们形成了这种固定印象以后,就中了编剧的圈套了。本季甫一出场就凭借放荡不羁的形象与带有浓重异域风情的口音和造型而吸引大量关注的奥柏伦亲王,给人感觉应该是个新加入的重要角色,应该会多晃荡个几季吧。结果,第七集刚跟提利昂来了一番推心置腹的对话,让观众们对他的好感度上升到了顶点,第八集就惨遭爆头。编剧实在凶残,不仅嗜杀,且杀人手法还在不断进化,防不胜防啊。奥柏伦亲王给人感觉是,一上来是常山赵子龙,最后竟沦为了上将潘凤。当然这么说对他也不完全公平,因为他确实是有实力的,只是希望他下辈子能记得,无论有多少话,先把对手的手筋脚筋都挑断了再慢慢说。他这哪是红毒蛇,简直是红鹦鹉。

关于死人这个话题就说到这,接下来跑点题。上面提到,奥柏伦亲王那一段枪术表演让我联想到三国名将赵云。其实前几天闲来无事时,就在想把《冰火》里面的人物跟三国人物做一下类比。奈德与罗柏这爷俩是孙坚与孙策,特别是罗柏,很有小霸王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神威。那小王子布兰就顺理成章的应该是孙权了,生子当如孙仲谋,不过能生出布兰这种会超能力的美少年也不错。其实我觉得跟布兰最接近的文学形象应该是漫画人物X教授,要在三国里面找一个的话,就晚年腿脚不好经常坐轮椅出阵的诸葛亮吧,多智而近妖,跟有精神系的超能力也差不多了。他妹妹艾莉亚是先主刘备!其实我想说她是柯南的,都有那种走到哪让人死到哪的霸气。不过要说三国人物嘛,那就是刘备了,到处东逃西窜,借寄人篱下的机会把收留他的人都给祥瑞了。艾莉亚要更狠一些,别人还没来得及见着她的面就已经被她祥瑞了。King Justin Bieber可以对应吴国的末代君主孙皓,倒是他弟弟托曼国王,隐隐有点汉献帝的感觉。两人的便宜老爸劳勃,造型上会让人联想到董卓,虽然不至于恶劣到那种程度,不过也是个昏君,而且养不教父之过,King Justin Bieber的屎盆子他得代扛一半,所以就董卓了。至于挟外孙以令诸侯的泰温,自然应该是曹操,只不过他的江山现在可是岌岌可危。而一直在背后兴风作浪的小指头,很有点鬼才贾诩的味道,只不过他的野心可是比后者大多了。斯坦尼斯和蓝礼,这哥俩完全就是袁绍袁术的翻版,一样的活宝兄弟,哥俩互相看不起,明明联起手来实力相当可观,却要窝里斗,不过斯坦尼斯更绝,直接把自己兄弟弄死了。

最后是包括我在内,很多观众的心头好,提利昂兰尼斯特。死守君临,用火攻大败斯坦尼斯的舰队,这样的战绩可比拟周瑜的火烧赤壁。可惜提利昂没有后者的绝世容颜,也正因此才受尽世人的白眼,无论怎样努力也得不到周围的人包括自己亲人的认可。如今比武判决结果已出,提利昂命悬一线,处境岌岌可危。究竟他结局如何,能否化险为夷,我们就且看下集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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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写于第八集观后。前几天看了第九集,是全神贯注的满满一集长城攻防战,也是剧组向大家展示预算都花去哪了的一集。动作戏部分的确是不输给电影的制作水平,我最喜欢的是那把大镰刀,有种《植物大战僵尸》里除草机的感觉。不过这一集恰恰与我上面提到的编剧一贯的草菅人命、动不动就吓人一溜跟头的风格截然不同,节奏方面反而很照顾我这种食古不化的观众这么多年看影视剧动画片的习惯,该热血的地方热血,该温情的地方温情,没有像上一集的比武裁判以及之前红色婚礼那样让人惊呼WTF的疯狂逆转(我被编剧虐的,都做好了胖子死在这一集的心理准备了,觉得只要在大脑里预演一下这种最坏情况,应该就不会被吓到了)。

第九集中伊格蕊特之死我是老早就被剧透了,而且即便没人来透我,她的下场也大概能猜得到。最早被透时听说她会被囧雪诺亲手杀死,结果剧中让一个最令旁人恨不起来的配角来做这件事,于是呈现出的结果就完全不虐心了,只剩下满满的温情和淡淡的哀伤。前面那些一惊一乍的死人戏份,大多是一开始看得我心头堵一下,然后很快就释怀了;而这一集当中的死亡,早就在意料之中,完全没有心理上的冲击,只像是心弦被轻轻挑了一下,然后以一个让人几乎无法感知到的微小幅度在那不断抖动。到了临死之前,她跟囧雪诺终于可以放下一切说一些发自内心的情话了。伊格蕊特之死大概是本剧播出到现在,重要角色的死亡戏份里,让人看的最舒服的一场死亡戏了,虽然这种舒服半点也弥补不了红颜薄命的惋惜感。

由于这一集与之前不同,并没有视角和舞台的切换,所以第八集末留下的关于提利昂下场的悬念在这一集也没有揭晓。第十集也许会继续有重要角色退场,也许会以平淡的方式结束这一季并为下一季做铺垫。究竟如何很快便见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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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集编剧开始疯狂杀戮,一口气死了四个重要的常驻角色,都是已经至少活跃了两季的。这算是发年终奖吧,一次杀个痛快,不然错过了这次机会又得憋一年。

玖健基本上就是一个导游的角色,而且应该是那种让人讨厌不起来的导游,因为把游客带到目的地之后自己就乖乖的死了,不会忽悠游客买这买那。不过也因为这样,所以这个角色,起码对我来说,并没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也就不会为他的死而产生悲伤的感觉,无非就是“哦,又死了一个”。当时第三季开播之前听说托马斯·桑斯特也加盟了本剧,而且还跟布兰有大量对手戏时,我还小激动了一把,因为在布兰之前,他一直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正太形象,所以两代正太男神的火花实在值得期待。我挺喜欢他在被守夜人叛徒们擒住那一集里的表演,在冷酷与歇斯底里之间的一种邪的感觉。可惜总归还是死了,不过这样也好,长痛不如短痛。早点领便当总比观众培养出感情来再弄死要人道一些。

之前乔治马丁说这一季会有意料之外的、令人难过的角色死亡。我没看过原著,不过当时跟朋友聊起来,我说死的可能是猎犬。他算是重要角色,但其死亡又不足以影响故事走向,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是个亦正亦邪的悲情人物。冲着本集中猎犬与布蕾妮搏斗的惨烈劲,我一度以为嗜血成性的编剧该不会要搂草打兔子一次发两份盒饭吧,结果这部又黄又暴力、充斥着男性迫害和物化女性的情节的电视剧中,居然极为罕见的让女性角色占了一次上风。也因为下手的是布蕾妮,所以猎犬的死显得不那么伤感了。只是觉得最后艾莉亚对他还是有点残忍,就算猎犬再怎么恶贯满盈,对她还是很好的。在那场生死搏斗之前,两人的那段对话“That's what you're doing? Watching over her?”"Aye, that's what I'm doing.",是本季当中除了囧雪诺与伊格蕊特生离死别那段之外,最令我觉得温暖的台词。(补充一下:我第三喜欢的是波隆劝詹姆去探望刚刚被投入监狱的提利昂那一段)

雪伊的死应该是大家比较喜闻乐见的。从她背叛提利昂、做污点证人开始,大家就在掰着手指头算她什么时候领便当。只不过回头想想当时在军营里她与提利昂、波隆的初相识,再加上后来加入的波德瑞克,曾经一起在君临这座危机四伏的城市里共患难的四人组,如今却终于分崩离析。雪伊的死并不让人难过,但是孑然一身的提利昂却难免让我心疼。

最后来聊一聊老汉扒灰被亲儿子射死在茅房这件事。现在觉得我前面未免有点高估了泰温这个人。打着维护家族利益的旗号,胡乱搞自己的儿子、女儿、外孙的婚事,结果自己转身就偷偷找女技师来做大保健,而且还专门挑自己儿子常常点的那一位。联姻这件事如果那么管用,他老人家自己怎么不上呢,我看他跟提利尔家的老师太这一对也是极好的,也没见他牺牲一下自己的个人性福(说不定不是牺牲,我看老师太精神面貌极佳,还能再战五百年,没准俩人成了以后,天天晚上给他冰火九重天之歌)。不过说正经的,泰温确实是个人物,被满腔怒火的提利昂拿十字弓指着,还能谈笑风生,编出“我根本没想杀你”那一套瞎话。换了我这种怂货,可能当时就心软了,然后回头就让老头子给办了。万幸的是,老头自己嘴贱说了不该说的话,正好帮提利昂下定了杀心。也许有人欣赏泰温的冷酷无情,觉得提利昂为了儿女私情的小事弑父是项很缺乏政治头脑和大局观的举动。不过我对此却是十分赞赏的。如我上面提到的,提利昂与奈德斯塔克之流的区别就是他对自己的道的坚持。他一直以来都顺从自己的内心,想睡妓女就睡妓女,想喝酒就喝酒,想甩国王耳光就甩国王耳光。既然想杀这个老贼,那就动手呗;不杀他自己会不会反受其害且不说,就算活下来心里也得堵一辈子,所以此时不杀更待何时。套用TVB的经典台词,就是“呐,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我从来也不觉得随心所欲跟功成名就是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只要足够强大,就都能掌握;如果自己的实力、器量不够,就算刻意牺牲二者之一,也未必换得来另一个。委屈自己的意志去顺应时代的车轮,很可能最后的结局是被当头碾过、粉身碎骨;英雄人物炽热的欲望不但不会阻碍他们建功立业,相反的却正是时代车轮前进所需的燃料。

狮子家一直以来基本上是充当了全剧的大反派的角色,结果本季一头一尾分别损失了负责群嘲的King Justin Bieber以及家族核心人物泰温,剩下一个色后都不够格招观众的恨。以一个非原著党的立场猜测接下来的剧情,我觉得接替兰尼斯特家扛过大反派这面旗帜的有力人选,应该是波顿家。他们家跟狼家结的仇比之狮子家之前的作为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他家还有个与King Justin Bieber有着相似兴趣爱好的儿子,此君的动手动脑能力却都远胜过先王。

最后,为这文章加一个刻意又生硬的结尾来跟开头形成呼应:

凡人皆须侍奉。

 短评

Ep01:谁他妈都别想动我的炸鸡,谁他妈都别想 Ep02:恭喜雷克雅未克土摇团西瓜肉丝上位为婚宴必备【呵呵不听后摇活该领便当 Ep4:他妈这剧情是写同人吗没有人管了啊已报警 Ep07:没了原著的茫然与挣扎龙妈就是玛丽苏 Ep08:入我春梦的演员又死了:) Ep10:黎德和美人的线闹哪样!还有说好的石心和金屎呢!

4分钟前
  • Steamed P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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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是我今年看过死得最惨最虐的男神没有之一!!!顺风不能浪,逆风不能投。自古枪兵幸运E。一代帅锅,死于话多。

6分钟前
  • 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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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kings landing的戏好看,其他几条线都一般般,jon snow尤其无聊。最烦的还是龙妈,每次报那一长串头衔就想翻白眼

11分钟前
  • 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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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又一年,给冰火跪成习惯。我最爱的恶魔虐得我喘不过气,监狱戏心疼哭,审判日帅哭,台词牛逼的要拿奖。求你别在意那个妓女,弑君者也求你不要理你姐。红毒蛇虐得我快失心疯,难过猎狗和耶哥蕊特的离开,四季过去我终于感受到snow的勇武,艾娅才是最带种的,最后五集的揪心是递增的。日子没法过了!

13分钟前
  • 伍德与夏洛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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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线越来越清晰,所谓日久见人心,各方势力的版图、历史、走向也越来越明晰。Black Castle一战荡气回肠,悲剧英雄主义大绽放。Peter Dinklage的Tyrion越来越精彩,简直是一步步挣脱人生枷锁走向自由。龙母逐渐面临的统治危机设计出色,期待下季更加深化。

16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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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哥蕊特死的那段完全没拍出文字的感觉,遗憾。再见,火吻而生,整片大陆最值得爱的姑娘。

19分钟前
  • 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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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感的角色可能死也可能不死,但厌恶的角色最终一定会死,这大概就是看本剧最大的安慰了……

23分钟前
  • Favill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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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游戏》和《绝命毒师》于我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剧情负能量爆棚,但那并不影响我选择继续我的观影。⒉乔佛里国王死得大快人心;⒍人是被逼出来的?杀人放火也许是,但虚情假意、睁眼说瞎话也许不是(这集真同情小恶魔);⒏亲王竟然突然死于话唠,太出乎预料了;⒑石室狮氏屎时逝世,笑死我了哈!

25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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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季可以代表眼下美剧的最高水准了!

27分钟前
  • 亵渎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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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 you love her? She loved you.” "She told you?" "No. All she ever talked about was killing you. That's how I know."

28分钟前
  •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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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及要看下一季!PS:好烦龙女那条线

29分钟前
  • 其实叫朗基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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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掉的小乔才是好小乔!爱你。

33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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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谓的死亡——猎狗、最无奈的死亡——蕊特、最可笑的死亡——红毒蛇、最痛心的死亡——雪伊、最嘲讽的死亡——泰温........大派便当和热血的长城大战,精彩无比的第四季!

38分钟前
  • 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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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恶魔才是第四季真正的主角,都知道他不是凶手,但都想趁机除掉他,尤其是瑟曦和泰温,甚至波隆也离他而去。那段“我的罪就是生为侏儒”的台词真是荡气回肠,终于选择正面刚。第一个妻子被泰温赏给士兵,第二个妻子的经历更为曲折,她不理解小恶魔保护她的良苦用心,反而作伪证陷害他,甚至和泰温睡觉,以至于小恶魔不得不亲手杀死了她,堪称第四季最虐的情节。三傻终于变聪明了,懂得撒谎、演戏、利用他人。如果小指头死了她也没有好下场,帮助小指头就是帮自己。最聪明的还是小指头,眼看三傻不跟他走,所以让人演一场报恩的戏骗她上船。布兰登见到雪诺却不相认,二丫和三傻差一点见面,遗憾也是一种美。最让人意外的是瓦里斯,本以为他要陷害小恶魔,没想到是逢场作戏、做样子给泰温看,这种有计谋和心机的人才玩得转权力的游戏。

40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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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懂了《冰与火之歌》的思路,是这样的:如果你看上去很厉害很嚣张很帅很正统很了不得,那么,很快你就会死了,而且死得很惨很不体面……如果你很弱小很畸形甚至残疾了或者是被歧视的私生子,倒会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血路。“你永远不能走路了……但你会飞。”

45分钟前
  • 荞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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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一战,是目前仅次萝卜之死的经典。史塔克一家悉数开始黑化,三傻开始会骗人了,二丫冷血了。当然还有小恶魔,为我们制造了最经典的“石室狮氏屎时逝世”

50分钟前
  • 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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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逐了一位忠臣,逝去了一位勇士,黑化了一位少女,牢狱里诞生了一位洞彻生死的哲学家:人如蝼蚁虫豸,头顶随时大石落下,死得瞪眼翻肚皮,尸积如山血流成河,或碎身为齑粉,归于烂泥尘土。我们以为秉持公义怜悯的神,谁知是不是个沉迷杀戮的傻子,每日在Kuuh、kuuh…中取着乐子。好虐心的一集。

52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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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莉丝夜半投宿。老妪:谁在外面?丹妮莉丝:‘风暴降生’丹妮莉丝,不焚者,弥林的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 ,大草海的卡丽熙,奴隶解放者和龙之母!老妪:我这住不下这么多人!

55分钟前
  • 皮皮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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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季毫无疑问是冰火目前四季中的最好看最精彩的一季,小恶魔的怒吼、雪诺送爱人的悲鸣、红毒蛇的惨死、艾莉亚的成长等等等留下为数众多经典段落,同时各种线的错落和转折给未来留下了无限的发展空间,美剧第一。

59分钟前
  • 安德烈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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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sa黑化技能get,Bran飞翔技能get,Arya杀人技能get,John Snow, You know nothing.

1小时前
  • 加州站街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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