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这部被严重低估的犯罪片,说出了关于人生的真相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2 ) 《殺迷藏》: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
《殺迷藏》是一部寫實的電影。
但寫實的電影大致還分兩種:寫實地談情和寫實地說事。此片屬於後者。
寫實地談情,在絕大部份的情況都展現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且具有時代價值(莫論是過去的還是當下的),有讓人反省自身的作用,可說是永恆的題目,例子不勝杖舉,也就不舉了。
但寫實地說事呢?很少有能做得純粹、徹底如《殺迷藏》的。
或者有人會舉出吉士.雲遜描述校園鎗擊案的金棕櫚得獎作品─《大象》來作出抗議,但愚以為吉士.雲遜在這部影片中作出了極多的「藝術選擇」,比如是大量吊在角色背後的長時間跟拍、讓背景模糊的長距離聚焦鏡頭等等,無非是滲透了極強烈的主觀立場─看不見的大象─在其內。
筆者無意誇《殺迷藏》比《大象》好,反而我挺認同當屆康城的評委,這部吉士.雲遜的電影確實擁有極高的藝術成就。我想指出的只是,就寫實地說事這一點上,《殺迷藏》確實相當稱職。但當然,能在這宗如此艱難的事上做得稱職,則本身已是一項不少的成就。
艱難之說從何而來呢?
一部常規片長的電影要在不談情、不攪幽默也不炮製驚險場面的前提下,持續抓牢觀眾的注意力已經夠難了,此片還要做足兩個半小時,那你說該服還是不服?
大衛.芬查能讓你寫下服字,靠的是精煉的情節選取和準確的場面調度。
前者可見於導演從一而終地讓劇情以編年史式條目分明的時間順序跟著事情走,沒有借此攪通俗的一套(如疑犯的追逐和煽情的人物支線等)。對於一件引人入勝卻具繁瑣支節的事情來說,這無疑是一個恰當的選擇(當然這得託真事之福)。
但更重要的始終是後者─準確的場面調度。
圓熟的導演功力確保了每個精煉而來的分場,恰如其份地呈現出該事情的狀態:非常突然的、驚懼的、憤怒的、沮喪的、困惑的、失望的等等。
所謂恰如其份,指的自然是不多也不少:
少者,叫觀眾無法掌握該分場的事情狀態,讓他們像突然跟脫大隊,落了單的可憐朋友一樣,得迷茫地向前亂跑,跑到了甚麼地方誰能保證呢?就算真能跑到終點,一頓臭罵是免不了的了。
多者,可換稱為渲染,可能出現兩個情況:
一、過份造作,留下了斧鑿痕跡,反倒叫人抽離了劇情,事與願違。
二、出現雜訊,叫觀眾捉錯該場戲的用神,在劇情的跑道上走到了錯誤的岔路。
兩種情況都嚴重影響觀者的耐性,對於得艱難地持續抓牢觀眾注意力的本片來說,當然是半點不能容許。於是大衛.芬查非得動用著最簡潔、無形的電影語言不可,而所謂圓熟的導演功力則正在其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電影中的事件橫跨二十多年,事件接事件的發生於真實時間上一點都不緊湊,而如前所述,電影也沒有攪通俗的緊湊場面,可筆者怎麼在觀映過程中有著喘不過氣的感覺呢?
愚以為導演把聲音先入的剪接小技倆連用得非常好。那些電話鈴聲、電台廣播聲、信件朗讀聲像萬能膠一樣把相隔不近的事情輕易地黏起來,而且讓觀者在轉場的時候立刻又要打醒精神,緊湊感便這樣累積出來了。
總括而言,《殺迷藏》簡潔有力地表達了一件世紀懸案,忠於事件的手法,成功傳達出一種極抽象的frustration,那是一種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觀者很可能在離場時不自覺的搖搖頭;那並無關電影的不善、也不是投入了追兇者的情緒(就算有也只是極小部份),而是從觀者深切明白到這宗懸案之不可解而來的。
換句話說,這種frustration是從事件的呈現中累積而來的。
所謂從一而終,大概到這裡,各位都明白了。
從引人入勝到失去一切情感波動、完全冷卻了的frustration,由事件出發,也由事件作結。
這種功力,叫人汗顏。
3 ) 我不在乎大卫芬奇神马的,我在乎这活生生的现实
我不常写影评,也不迷大卫芬奇,我真正在乎的是北野武、希区柯克、昆丁塔伦蒂诺和盖里奇这样的主。
像《十二宫》这样冗长、缓慢没有激情的片子,不是我的菜。
然而,我很奇怪地不能忍受有人批评这部电影“在案情上有漏洞”、“模式化”、“没有现实关怀”什么的。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非常好的、非模式化的、带有解构色彩的现实主义片子。
也许我们习惯了在警匪小说和电影里看到各种各样有着超能力、超智力或者超常人格的主人公,不管他是猫还是老鼠;也许我们习惯了有确切结果的推理,我们希望过上“付出就有回报”的生活。哪怕各种线索乱成一团麻,但一定会有一些神奇的符号、表情、照片、事件、物品等类似神谕一样的东西出现,让你或者更聪明的人灵机一动、醍醐灌顶;如果没有,那也要有一个超人般、魅力型的罪犯存在。否则,否则怎么对得起我们这颗怀抱殷切期望的好奇心?
然而,现实残酷。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犯罪无法被侦破,还有更多的案件无法定案。警察就是穿着制服的普通人,罪犯也都是智力正常、甚至有研究表明是智力较弱的一小撮。因此,《十二宫》既然是一个真实的案例,那它完全有可能表现得就像现实一样沉闷,让人压抑、愤懑、绝望。
那么,大卫芬奇对此的兴趣在哪里?四年的筹备,除了尝试用冷静、客观的镜头语言表现凶杀的美学诉求,他的价值诉求在哪里?
肯定不在于剧情。
十二宫杀手的出现固然是最好的社会新闻,是让报纸主编们又爱又恨、又害怕又兴奋的题材,也是吸引观众的最大筹码,可是两个半小时过去了,各种线索并没有相互印证,笔迹、指纹什么的,一个也没有用上,难怪观众都说“大卫芬奇拍的什么烂片子,好多线索都掉了”。也没有很炫的剪辑,没有嵌套、反复、回放,就是平铺直叙,什么4个星期后、一年后、四年后、七年后,一下子搞了34年。
两个半小时的毫无进展就已经让我们难以忍受,更何况是30多年的无头案?这就是被卷入其中的那帮警察、记者、漫画家的命运,大家都知道了那个精彩的开场,却永远猜不到结局。僵持着僵持着,人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尽管你聪明、执着、勇敢,但是你仍然有解不开的疙瘩、破不了的局;但是尽管我解决不了,我也要跟你死磕;并且尽管我也有逃避的、软弱的时候,但我永远不会放过对罪恶的审判。我想,大卫芬奇对现实给予了高度的尊重与肯定,并对人类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和理性做出了积极的评价。他不是虚无主义者。这是第一个价值维度。
第二个价值维度是大卫芬奇的社会关怀和对制度的反思。很多观众认为这部电影虽然时间跨度很大,却丝毫没有与社会的变迁挂钩,不像《阿甘正传》。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这部片子从头到尾对侦破制度的着墨是最重的。以下是一个粗浅的回忆(等我看过第二篇再细化补充):
1、托奇的搭档阿姆斯特朗给瓦莱赫、纳帕的警局负责人打电话,要求交换相关证据,进行合作,但是三地警方都希望先得到对方的资料才肯帮忙,导致照片、指纹、口供等证据的交流并不顺畅。这一点在后面反复得到强化,比如到最后托奇才通过漫画家罗伯特了解到在瓦莱赫警方的档案中,达丽恩曾提到过“雷”这个名字;还有托奇他们申请不到雷居住地的搜查令,导致雷随后清洗了拖车,毁灭了相关证据。这种警方内部的不合作后来有所好转,三地警方都为漫画家提供了协助,然而当初的这种合作不畅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负面作用。
2、托奇与记者保罗在证据上的争夺和侦破工作上的对抗。托奇认为保罗作为一个记者越庖代俎,不但阻碍了他的工作,还使他的职业水平遭到怀疑,拒绝与保罗合作。这不仅葬送了保罗在十二宫事件上的雄心壮志,也使托奇自己失去了帮助。
3、反复出现的笔迹验证。那个笔迹专家谢伍德一次又一次地出来否认笔迹的相似性,一次又一次破灭警察们和记者们的希望,更重要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用笔迹鉴定的绝对重要性打断由其他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使12宫案件成为司法制度上永远的悬案。在法律上,一个罪犯之为罪犯,不在于事实,也不在于证据,而在于被司法程序所采信的那些证据。这是本剧最核心的一点,托奇与格雷史密斯最后的那次谈话说了,因为笔迹和指纹才是直接证据,其他都是间接证据,所以在法律上你不可能给雷定罪,你只能以写书、拍电影的这种非制度性的方法去确认事实,保卫正义。
4、托奇的失败,在于他是一个警察,他对保罗的排斥也是一种体制内的人对体制外的人的排斥。因为是警察,就要遵守很多程序与规定,就不能以非法手段做非法操作,哪怕你是为了一个正义的目的。在电影院外,有人对托奇说“电影中的卡拉汉破了你们的案子”,他无奈地回答“因为他不用遵守程序”。其后,格雷史密斯在追查案件过程中,数次向托奇求助,托奇总是表示他是个警察,不能公开谈论案件,不能透露案情。在影片最后的那场谈话中,托奇和格雷史密斯两人已理顺了案件的逻辑,基本上锁定了亚伦的嫌疑,但托奇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警察,所以必须遵守证据的规则——以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的结果来进行认定。从这一点来看,托奇的失败也是程序正义在维护实质正义上的失败。
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孰分轻重、如何相互制约的问题,在法哲学上是一个讨论不休的问题。在中国,实质正义的重要性绝对压倒程序正义,如果艾伦是真凶,那么就应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应该有人或有机构替天行道,哪管什么程序。但在美国社会,这是一个需要反复讨论的问题。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作为关键物证的枪支始终没有找到,但法庭采信的证据足以把无辜的安迪投进牢房;黑人瑞德一直寄望于通过牢狱的惩罚来洗脱罪恶,但是制度始终不给他机会,直到他不再相信这一套惩罚机制,而求诸内心的道德反省,反而奇迹般地获得了假释审查委员会的信任。两部片子至少都在反思同一个问题:法律制度不可能伸张一切正义,它极有可能错勘好人,纵容犯罪。到最后,我们能够依靠的还是人类的道德、勇气和坚持。
《肖申克的救赎》非常好看,它带给我们的是神话般的勇气与希望;《十二宫》则是活生生的现实,虽然沉闷但给我们庸碌生活带来了光芒:哪怕像格雷史密斯那样,历尽千辛万苦,只能用自己的眼睛去震慑一段罪恶;哪怕所有的制度都不支持我们的观点,我们还保留我们继续追寻真相的权利。片尾的字幕凸显了这一主题。2002年警方从33年前的12宫杀手的一张信封上提取了部分DNA样本,结果显示与亚伦并不吻合。大卫芬奇接着写道,“旧金山和瓦莱约的警探拒绝据此排除亚伦的嫌疑;2004年旧金山警察局终止了十二宫杀手的调查,直到今天,在纳帕郡、索拉诺郡和瓦莱约市,本案尚未终结。”
所以,我不在乎什么大卫芬奇,也不在乎他拍过《七宗罪》这样令人惊心动魄、血脉喷张的悬疑片,这些根本都不重要。我只在乎《十二宫》是一部有价值追求、有制度反思、有技术创新的电影,它值得打上大卫芬奇或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它没有粉饰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它也绝对没有令我们人类蒙羞。
ps:大多数人觉得2小时2分左右在地下室的那个桥段最为精彩,多少有那么点悬疑的味道,可是后来也没有交代。我觉得,其实这是导演设置的陷阱,以此来作一个反讽。一是结构上的反讽:即看似重要的情节,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导演用这个告诉观众——不是我大卫芬奇不会悬疑,是我不打算悬疑。二是内容上的反讽:亚伦的笔迹不符,却可能是真凶;电影院老板沃恩的笔迹基本相符,然而并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他是凶手”这一论断,说到底,笔迹证据学不是那么准确的。
真正精彩的是最后托奇与格雷史密斯的那场谈话和格雷史密斯用眼神“审判”艾伦的那个情节。
4 ) 十二宫的“案子”,德勒兹破了!
这部为人低估的片子我看了好几遍,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细节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卡通画家罗伯特(杰克•格伦哈尔饰)拜访潦倒的记者保罗(小罗伯特•唐尼饰),劝最了解这些案子的他写本书。进门第一件事,保罗就把罗伯特按在沙发上,指着他们正对着的一台电视说:
看到那个了?很催眠吧。
在一个特写镜头、然后是一个全景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著名的电子游戏《乓》(Pong)的画面:屏幕左边发了一个球,本来应该有人操纵屏幕右边的乒乓板把球打回去的,可是没人按键——我们都没看到手柄在哪儿,好像没人在乎去接球了。于是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从屏幕右下方溜走了。然后是下个球,再下个球……奇怪的是,比分一直停留在 15:9。在两个旧日同事的谈话间,球撞在屏幕上下方的两壁上时发出的差异微小的音效,给他们点出了逗号。
那么问题来了:芬奇竭力以法西斯式的精确来重现多年前的真实氛围,这样一个控制狂怎可能随便安排这么显眼的拍摄对象?
直到读了德勒兹的运动-图象研讨班第 7 讲,被德老师吩咐去查了平均自由程这个物理概念,我才恍然大悟。分子的平均自由程(mean free path),指的是分子两次碰撞之间的时间内经过的路程的统计平均值。比如下图中,左边的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比右边的长得多。
要是把《乓》中的球看成一个粒子,其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平均自由程显然是像左边那样,比较长,接近固体状态。原因就是如下图所示,随着温度升高,物质形态会从固态转为液态,甚至进一步转为气态,而粒子的平均自由程也会越来越短。
可这和罗伯特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被同事戏称为“他妈的童子军”(事实上他是鹰级童子军 [Eagle scout]),“烟酒不沾,连脏话都不骂”,衣柜里全是格子衫和毛绒外套,在罐头般的公寓里过着老婆孩子热坑头的达标生活,而《乓》描述的就是对他眼中的固态世界:
这是当一些分子的运动被其它分子的作用限制在一个有限空间内,以至于振动在一个位置上、围绕一个平均位置而振荡着。(第 7 讲)
其法则,就是“一个作用与一个反作用的关系”。
于是,他以为,犯罪和破案的过程,乃至世界,就是受害人、嫌疑犯、目击者、警察、媒体、还有他这样的业余侦探等等各个变量在打乒乓那样互相作用,而这一连串作用以及吹毛求疵地将其忠实再现在屏幕上的本片,则可以看成两种运动的交织:首先是凶手几乎全是随机地杀戮受害人的连环运动,而穷追着凶手这只兔子不舍的狗,就是追凶的运动。
德勒兹把知觉-图象分为两个状态,
……一个是分子态,一个是克分子态;一个液态,一个固态;一个是带动的状态,一个是消除的状态。(《运动-图象》第五章)
那么,对应于这一固态世界的他的固态知觉,就是
以机体-身体为中心的主体性的克分子(molar)知觉:在我们这些不确定性的中心(注:也就是人)的作用下,固态的星丛才形成了。于是,我的知觉显然是对固体的知觉。......因为被隔离的运动-图象,......正是所谓的一个固体。......在固体上剪裁的知觉......把固体当做对象、条件和环境。(第 7 讲)
由此,罗伯特相信有可能从草蛇灰线之中,事后地回溯、还原乒乓的至少一部分运动轨迹。这一工作在片中展现为大量的思想运动和解谜、档案研究——也就是符号间的互相指涉,而这些
言说符号搭起了一个隔离出了图象、固化了图象的取景框。(《运动-图象》第五章)
正是在这一知觉中,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痴迷/强迫症(obsession)驱使着罗伯特埋首于堆积成山的事实碎片、交叉延伸的千头万绪,一心想从这团乱麻中抽丝剥茧,连起这些点(connecting dots),好“搞出点意义”(他瘫坐在地上,在卷宗的包围中对要离开的老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Nothing makes sense anymore.])——他自己虚构出来的意义:
没人在乎了。(除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全片最戏剧性的段落、也就是第二个高潮——地下室惊魂一段对推进破案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主要是为了描绘罗伯特的固态知觉:很可能,他只是在自编自导的杯弓蛇影里吓到了自己。
和罗伯特一样,十二宫的相关事件也改变了保罗的人生轨迹:在对十二宫的报道进展不顺后,他离开了报社。但不同于罗伯特抓着陆地系统不放,任由一地卷宗这些记忆性的滞留(retentions)侵占整个公寓,直至把老婆孩子都赶回了娘家,本来就嬉皮的保罗已经“佛”了,搬进了位于“陆地与水流的隔离线”(第 7 讲)上的一座船屋,东西随意散落了一屋子。
当罗伯特瞟了一眼《乓》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他:他非找到不可的那个莫须有的人造正义,是在催眠自己。
而保罗则喜欢《乓》,喜欢到不玩还开着游戏。但其实,他喜欢的是《乓》这个游戏设计的反面——不去“乓”,不去玩,来玩,对那也许总要落地的乒乓选择“放手”,就像在日报这“一种按日来算、也就是在于今日的商业中工作”的他丢掉了他关于十二宫这起陈年旧案的资料,或者一边整天啜着酒一边祝自己健康那样。放荡不羁的他更习惯于这样杂乱无章的混沌,反劝罗伯特收手:你整天死盯着这桩案子不放,但你知道真实世界中死了多少人吗?旧金山“东湾的通勤每三个月死的人比那个白痴杀得还多”,你不管?
与保罗不欢而散后,下了一阵凄风苦雨。凶案刚发生时,罗伯特是给时事画漫画的;可画来画去,他想画的却只有十二宫事件的真面貌这张图式了。从此,他做起了业余侦探,不惜搭上所有个人生活,几乎是单枪匹马地追查到最大的嫌疑人和第一个被害者曾住在门对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简直是在暗示那两人很可能有过交集、打过乒乓了!
可惜啊,就像德老师说过的那样:
宇宙不是固态的,而是液态、气态的,在深底里是气态。(第 6 讲)
宇宙的粒子运动远比地上最可见的固态世界要偶然、复杂得多。就像影片的标语说的那样:
想死在一个杀手手里,何止一种方式。(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
还有种缓慢的死法,是一生都在自囚的那座迷宫中苦苦寻找出路。看完根据他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十二宫》后,罗伯特本人说: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于是,当旧金山地标——金门大桥那黑暗中的迷雾在片中数次出现、并在影片海报上笼罩了全城的时候,那
……就是超越了固体、液体的第 3 种图象状态、即气态图象那个计划:达到“另一”知觉, 而这一知觉也是整个知觉的发生式元素。摄影机-意识升高到了一种不再是形式或物质的规定性,而是一种发生式的、微分的规定性。
而对运动的还原,即完全的抓取(total apprehension),就是与“事物融为了一体,则必然是液态的事物。或者更糟,是气态的事物。”
在片尾,罗伯特终于亲自和邪恶本人对上了眼,直视了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深渊,有如金门大桥上的迷雾和桥下的水流: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罗伯特本人说。
眼睛是间隔,没法抓住整个运动的真相。(第 6 课)但如果真有一只眼/视力能板上钉钉地断定“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总体知觉之眼。总体知觉,就是
......普遍互相作用的知觉。......它有另一种本性,它是总体知觉的眼睛。......而在普遍流变中,非常多的事物,即在自己之中、相互地流变的图象,则是真正的知觉。与其说我抓住了一个图象,不如说这个是互相作用中的图象捕捉到了它们接收的所有作用、它们执行的所有反作用。(第 7 讲)
和许多发生在大城市中的戏剧一样,《十二宫》的第一个镜头是摄影机从旧金山湾上方慢慢靠近城市。
也就是说,这是不依赖征象(indices)就可以还原运动的纯粹知觉,“一种无身体无图像的思维”(《时间-图象》第七章),突破了意识-视觉系统,将知觉汇入物质微粒之间的原始气态运动、“放回”广大的宇宙-图象的生成流变中。(姜宇辉《肉体之眼,机器之眼与不可见之力——贯穿尼采、巴塔耶与德勒兹的视觉之思》)
由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对我有这么大魅力。
一方面,用德勒兹的话说,这是一出戏剧(drama)或者说戏剧性的东西(la dramatique),限定在人物视点上,“完全与对人物的刻画结合在一起”(柏格森《笑》)。这样,受害者的绝望和记者、警察的执着才得以感染其他角色,乃至观众。
表现在取景上,就是大量的中景、全景。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两个受害者正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视角中出现了一位杀手缓缓走来、亮出手枪,从而打破了平静。但全程中机位几乎没变,到双方对峙时仍是中景、近景的平缓切换,平常得不像凶杀场面。
另一方面,这一主观化(subjectivation)进程,却向现实这部广袤的“纪录片”而开放着。
影片极为反戏剧化、反罪案片类型,非但没有真相大白、揭开谜底的解脱,反而留下了很多断头的线索和无解的悬念。这尤其体现在反悬念上,要打破观众对悬念的期待。比如记者见线人、母女逃脱魔爪的戏剧性情节,本来值得大肆渲染,片中却一起头就翻牌,一笔带过、避实就虚,表达极为简省、克制。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法?
原因可能藏在导演的亲身经历里。
这个凶手是导演大卫·芬奇的童年阴影。当时,他刚满七岁,在旧金山市郊长大:
我记得我回到家,然后听说警方跟踪我们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片中,警察读出了凶手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其中揶揄道: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而当芬奇继 1971 年的电影版之后重拍这个故事时,他显然决心做一部“好电影”来超越凶手那扭曲的期待,并还那些锲而不舍的猎狗以恰如其分的尊严。这个目标也许可以用德勒兹所说的“适度的维尔托夫主义”来描绘,因为:
镜头能给我们提供如其所是的真实。...…我称之为、或者维尔托夫说得更好的——如其所是的真实,那不是图象背后的某物,而是全部图象,只要它们在其不断互相作用的系统中被把握。这就是说,在一个系统中,它们各自为了自己、为了彼此而流变。
5 ) 让我们一起于漫长的死磕中死去
政治老师告诉我们,先有经济基础,才有上层建筑。由此可见,只有在美国这种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霸权国家,才会有吃饱了撑的和警察媒体瞎得瑟的杀手,和闲着没事死磕迷案的漫画家。因此,当《十二宫》登陆到我们这种没有最穷只有更穷的第三世界国家,着实让那些天天眼巴巴盯着盗版盘行情的惊悚侦破片儿迷们狠狠的失了一望。
慢节奏,乱剧情,不黄色,无暴力,甚至连让配乐烘托一下气氛的地方都少之又少。我国的大众评审在此刻毫不留情,就算是大卫芬奇也要毅然报以风气云涌、花样百出的骂潮。显然,相比起这部闷骚《十二宫》,广大人民还是更津津乐道于那些牛逼闪闪的《七宗罪》《搏击会》们。可是却据说,那些闪闪们不过都是大卫芬奇拿来练手玩的,看来我民的欣赏水平刚刚发展到了学徒,离大师还远的没边儿呢。
整个观影过程耗时3个多小时,中途上了三趟厕所,发了4条短信,聊了数句QQ,顺手还打了5只蚊子,外加中途两次因不慎睡倒而造成的理解障碍,不得不倒回去的重看,这部千呼万唤又辜负众望的《十二宫杀手》,终于被我在一夜之内看完了!对此我颇感欣慰,作为一名影视专业的同学,至少我没有像某位哥们儿那样,每天中午边小资兮兮的吃Lawson盒饭边看20分钟,直到某天惊异的发现居然演完了!
仔细回想起来,如果排除掉影片中出场过多又都长得很兄弟的闲杂人物和他们各自冗长的名字,以及中间一大截男主角的不知所踪,整部影片的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梗概起来讲的就是一个闲着没事的神经病杀了点儿人,然后给媒体写信忽悠人们和他玩自己发明的猜字谜游戏,于是警察们就查啊查,查了十几年,查了2500个嫌疑犯,还是没查明白。最后警察们都熬不住了,谁跟他们提”十二宫“他们就跟谁急,然后那位一出场就成为焦点随后又莫名消失了近1小时的男主角——漫画家,终于又众望所归的重新登场了,丫自己默默的死磕了十几年,却在某次无意识的翻阅中获得灵感,然后他又开始像当年的警察们一样急吼吼的四处奔走,查呀查呀,中途受到诸多厌倦此案的官方部门的挤兑,家人的离去以及精神的濒临崩溃,最后,当他终于如愿把自己折腾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他也终于整明白了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尽管这件事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最牛逼的地方就是,他媳妇像每一个搞不懂自己男人脑子里到底进什么水了的国产电视剧中的妇女一样,无比幽怨的站在门口说:“为什么你要做这个?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结果死磕漫画家十分费劲的说:“我要弄清楚!我需要知道他是谁!我必须知道他到底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大家请看,其实这部影片还是很伦理的,它生动的告诉了我们:“当你家男人无怨无悔的沉迷于某件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破事儿的时候,如果你还不想离婚,那么,还是选择忍气吞声的支持男人心中那个不灭的英雄主义影子吧!”
虽然说这部电影由于包含内容庞杂过度,又不是刺激的叙事模式,很容易给观影者带来头痛、晕车、看不下去的感觉,但其实冗长之中的每一个情节却都是环环紧扣,直逼结局的。不然为什么在我不小心睡了一下下之后,醒来就发现完全看不明白了捏……据说,为了拍这部美国凶杀历史上的旷世迷案,大卫芬奇自己也死磕了四年,可见,当一群人以无比惊人的专注和耐力死磕一件事的时候,他们所爆发出的巨大魅力,足以感染一位牛逼的导演。所以,当我不咸不淡的看完整部影片再回过头来时,才恍然发现,也许大卫芬奇此次之所以要选择用这种平铺直叙,波澜不惊的手法来演绎这个事件,完全是有着某种特殊隐喻的。
他没有像《七宗罪》或者《搏击会》那样通过频繁快速的跳切和高纯度的色彩来刺激人的感官,也没有故弄玄虚的在回忆想象和现实生活中绕来绕去,好让人们在看完后忍不住赞叹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这一次,他只是通过对缺失史料的合理补充,来高度的还原了现实,将这个40多年来从未被人们猜透的案子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人们面前。纵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惊心动魄,但又何尝不是最真实的生活呢?
正是由于生活的平淡,才导致我们经常会不由自主的去幻想那些刺激的事,那些从事着刺激工作的人们,那些亲历了刺激事件后死里逃生的受害者们。他们往往是在人们充满想象力的讲述中,才被赋予了无比光辉的英雄主义色彩,从而让我们去追捧,去迷恋。然而身处事件之中时的他们,真的就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神勇机智么?如果我们能将他们与真实的生活相连接看待,就不难感受到那种生活强加给人们的平淡。即使是走在风口浪尖的人们,也是在吃饭睡觉上班下班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而不会整天神经兮兮的脑力激荡。也许他们心中涌动的感情是剧烈的,但他们还是不得不平静而内敛的生活着,从踌躇满志,到分崩离析,从少年心气,到最后颓然的倒塌,每个梦都会被马不停蹄的时光吞噬,每个英雄也都在经历着我们常有的那些失望与无助。
因此,这部看似没有什么滋味的电影,其实更像是一杯时间沉淀出的老酒,入口醇香,中段辛辣,流到胃里后却是让人回味无穷的苦涩。当人经历了不停被点燃再被熄灭、被激发又被遗弃的折磨之后,最终就会明白,再多的异彩流光也都要慢慢褪去,再扑朔迷离的人生也终将归于平淡。而无论结果是辉煌或者惨淡,无论结局是明晰还是迷离,最终,你都赢不了血淋淋的现实。为着某种理想,甘愿把自己耗尽,最后却发现,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后所得到的,不过是用失去换来的,并且在这场交换中,还搭进去了自己。可就算是这样,在结果未到来之前,还是要死不悔改的走下去,而那份曾支撑你不放弃、不逃避的坚定的信念,那份你迷茫时毅然秉承信念的勇敢,才是最终是值得你去珍惜、值得每个人去尊敬的。
影片在最后揭示到:"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我想,这也许才是大卫芬奇耗尽四年的时光要告诉我们的话:一个杀手未必要用武器去杀死一个人,更多时候,我们是死于竭力,而非窒息。
6 ) 随看随说:《十二宫》
http://prepare.blogbus.com/logs/6676343.html毫无疑问,《十二宫》是一部非常出色的影片,来自大卫·芬奇。我喜欢这个拍MTV出身的导演,他的所有片子我都看过。算上《十二宫》,在他以往拍过的六部影片中,有三部闯进了IMDB Top250,这个纪录非常了不起,其中《搏击俱乐部》、《七宗罪》是位列前50的杰作,地位无可撼动,《十二宫》拍在200出头的位置,依我看来,《十二宫》放在他所有的影片中,也是中等偏上的位置,铁定第三。
大卫·芬奇的片子,无论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无不展现了一个灰暗阴郁的世界,这个调子从他的处女作《异型3》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从没变过。《十二宫》这部片子的基调也是阴冷灰色的,而且这种压抑的气氛来得非常冷静,冷静得让人发慌。在这点上,它特别像《颤栗空间》。大卫·芬奇制造惊悚气氛的能力依然是飞檐走壁的好,甚至好过他以往的所有作品。正是因为超凡的渲染气氛和把握节奏的能力,让这部在一般导演手里可能会沦为温吞吞的肥皂剧,变得异常的激动人心——要知道,他是在讲一个关于破案的故事,而这个案子却未曾破解,这个题材本身是多么的枯燥啊。
在《十二宫》里,我们可以看到大卫·芬奇的几点变化,让人觉得眼前一亮,这或许也是他求变的地方:1.他从来没有像《十二宫》这样朴实、干净地讲过一个故事,一部绝对意义上的剧情片。没有《七宗罪》的宗教哲学,没有《搏击俱乐部》的邪门分裂,没有丝毫耍酷的镜头和戏份,只是用一个时间轴平铺直叙地讲故事,尽量贴近历史真实,竟然发现他可以讲得这么好。2.他的影片从来没有像《十二宫》这样平静的结尾。我一直指望着他再次创造一个牛逼至极的欧·亨利小说式的结尾,就像是《心理游戏》那样,但却发现他竟会冷静地收尾,依然是案情的悬而未决,依然是再一次希望的破碎,只是水到渠成的作结,如此优雅,如此理性。如果硬要说《十二宫》有什么硬伤的话,我觉得剧情有点拖沓。
这部片子让我想起另外两部同样是讲述破案未果的影片,一部是奥利弗·斯通的《刺杀肯尼迪》,一部是奉俊昊的《杀人回忆》。我觉得《十二宫》是介于这两部片子之间的一部作品。它对真实性、故事性和法理性的关注和《刺》非常想象,但大卫·芬奇之于政治、逻辑的敏感程度实在赶不上奥利弗·斯通。他尽管也在讲故事,但你从他依然麻利迅速的剪辑中可以看出,他更关注的是把故事尽量充实,不停地往前推进,而不是慢条斯理的在逻辑上做到无懈可击。或许,大卫·芬奇从没想过通过影片的政治意义。
他是在关切案情的进展,但似乎更关切的还是与之相关的人的命运,或者是报导此事的记者,或者是负责此案的警探,或者是自行调查案情的漫画家以及他的家庭,或者是形迹可疑的嫌疑犯,或者是其他人。在这点上,《十二宫》又非常像《杀人回忆》,有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但我坚持认为,在这点上,《十二宫》实在不及《杀人回忆》,它的确极为出色地讲了一个故事,但还没达到把个体命运的悲剧与动荡不安的时局、社会背景完整结合,熔于一炉,继而勾起群体回忆的高度。大卫·芬奇还没有那份人文关怀。
换句话说,《十二宫》是部优秀的影片,我甚至毫不吝啬地在“优秀”之前加上“非常”二字,但它难以成为经典;大卫·芬奇是个非常牛逼的导演,非常有观众缘,我甚至极为乐意地在两个“非常”之前各加上一个“非常”,但他还没有达到巨匠、大师的境界,甚至也没有流露出那种气象。尽管,他似乎离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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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
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
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挺枯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