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我很敬重和爱这个孩子的父亲,而我不可能也不能说出任何给他带来伤害的话。”
向这样的女人致敬。
所有的宗教禁忌都是人们凭空想象出来的,有宗教信仰不代表就有崇高信仰,有一时的信仰不代表能坚守一生。真正的崇高信仰是严于律己、宽于律人。
所有的信仰之争、主义之争都是权力之争和利益之争。只有为人类和广大人民的终极幸福而追求的才是值得称道的。
人类从最初原始社会的夭折、饥饿、寒冷、病痛、乱伦到现代社会的长寿、美食、温暖、舒适、爱情,每经历过一次王朝的更替和帝国的消逝和民众的觉醒、民主和独立,人类的文明都在螺旋式的上升。
我坚信人类会因为文明而永恒。
2 ) 禁
原载于:墨神的凡龛
http://www.thinkjam.org/mercury/archives/2005/03/eiecie2005ie.html上周看的电影《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995),触动很深。或许一些专家尤其文学人士带着原著的条框去定格她的时候,会有众多的非议。但是从电影以及改编剧本的角度来看,不可否认《红字》算是成功之作。
她没有完全照搬霍桑小说的原貌,事实上,想要完全照搬也是不可能的。小说从海斯特受到公审开始,而电影却为她补充了一段前因,使故事更完整,人物行为和性格更突出更具特点。我认为,这段海斯特来岛,不惧欺辱,不理会他人眼光,以及丛林巧遇阿瑟牧师等等的安排都为后来打下了坚实的伏笔,这种伊甸园般的场景,一见钟情的相遇与后来受审,以致丈夫回来后的压抑痛苦形成鲜明的对比,是谓欲抑先扬吧。……
…… 另一方面,小说以人物心理的刻画为主,主人公海斯特身上的红字与阿瑟心中的红字,甚至作为新一代小珠儿本身就是红字的象征,三条线索一齐发展,丈夫不断的对牧师进行心上的拷问,两个有情人也因为相爱是过错备受煎熬。当然,一部电影是无法通篇展示心理活动的,于是电影《红字》中导演将这种心理活动具象化,用阿瑟的自责行为,丈夫的复仇计划等等呈现给观众,这就是电影语言的不同之处。全篇以小珠儿的口气画外音叙述,结尾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过最后阿瑟还是由于过度的自责和内疚英年早逝,海斯特也没有再和别人在一起--“或许这就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吧”。其实经历过这么多矢志不渝的忠贞爱情,最后能够正大光明在一起,一天已是足以,更何况月月年年,不正是那句老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据说,结尾还是按照Dami Moore的意见修改的呢。似乎与原著已经相距甚远,可是影片所表现的精神和想表达的内涵还是与原著如出一辙殊途同归了
巨喜欢男主角Gary Oldman演的阿瑟牧师,温文尔雅的外表下是一颗炙热的心,他有知识有风度有思想有理想,他希望以真诚打动印第安部落“邻居们”,避免战争,他把圣经翻译成他们的文字,想与他们共享教义,他深入部落帮助他们,与他们结为朋友。可是统治者们竟然利用他的真诚和友谊妄想消灭异族。他才华出众是少女们的偶像,他与海斯特偶遇一见倾心。他们戏剧性的在聚会上被多次引荐,他们一个漂亮骄傲,一个风度翩翩,他们有共同的爱好--读书,他们更能看穿彼此的心。怎奈海斯特已嫁作他人妇,于是俩人小心翼翼的相处着,苦苦压抑着真挚的情感。她不去想他,他前往遥远的部落传道,一切的自禁只为忘记,或许稍许渐淡相思。可是真正的情感却在这种“禁”中一触即发。Gary Oldman将角色的情感用表情甚至眼神和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们的心与他一起流泪流血,一起在禁中煎熬。
我也“禁”了几天,总想认真写篇blog,可是感情还草草未准备妥当,直到这种感觉突然迸发时,就象海斯特听到了丈夫的死讯,那种欣狂还略显自责的的情感,于是我将即日的压抑喷发出出来,历练、凝固成一首“禁”。
禁
(2005.3.9)
谁用发丝捆绑住灵魂
心痛得呼吸都变得无力
谁的尺子试探着距离
遥远的无法测量的缝隙
谁用双手包裹住抗拒
怎么还能听见风的叹息
谁的信仰践踏着心灵
如何能萌生出春的痕迹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想起谁的背影
谁用眼光锁住了神奇
神奇般望穿了铜墙铁壁
谁的剪影住进了圣经
圣经点燃了似火爱情
谁用美丽来点缀衣襟
衣襟织绘着猩红的字
谁的勇气刺破了禁令
碎片散落了一地的光阴
锁不住的心 情不自禁
忘了谁的谁 又重回谁的记忆
3 ) 当爱情遇上传奇色彩
这部电影是原著的改编版,结局比原著好太多,使得看客也多满足了几分,个人而言如果这样一种环境下发展下来的故事又变为了悲剧,那实在没有看下去的勇气,毕竟生活是为了愉悦自己,还是喜欢一些具有正能量和幸福感的片子。
刚开始发展得比较慢,可能是因为我被剧透了的原因,所以前部分看得有点急躁,但故事发展到了后半部分,情感纠葛和情节曲折还是十分引人入胜,看得胆战心惊不敢放过任何一幕,英文版字幕虽然有些词生涩难懂,但有一些英语诗歌常识的人应该不会觉得理解意思很困难。喜欢剧中的男主角,尊重爱的人又不缺乏勇气,相比起来原著中就没有如此完美了,这部电影如此让我喜欢还有一个原因是里面不缺乏善良的人儿,被认为是巫师的邻居一家增添了不少温情的色彩,还有萌萌哒的女儿让人不禁心生喜爱。
片子中景色的选取也很美好,浪漫自然原始,总归是一部成功的电影。
4 ) 一个女性的坚韧和伟大
这个片看第一遍的时候,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今天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废言几句。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是第一次看完以后的总结。她坐船三个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开始新的生活,买地、安家、雇人、耕种,本身就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会承担的责任。更何况还要面对新环境中人群的挑战和压力:人们异样的眼光、邪恶牧师的骚扰。
正如邻居希莉所言,她的丈夫虽然娶了她的人但是却得不到她的心。一个年轻漂亮、聪明勇敢而又博览群书、思想独立的女人,内心很难被真正虏获。同样地对于丁亚涩,一个年轻英俊、对上帝虔诚的牧师而言,势必要把他的一生献给钟爱的事业了。可是他们偏偏相遇了。我很喜欢这一段,应该是全剧中最美好的部分。别说两个年轻漂亮强壮有力的身体对彼此的吸引(连我也被惊羡了,看来不管男女我都是很好色的),也是精神的契合让他们走到一起。他们眼神接触时留下刹那间的空白,继而又惊惶失措地逃避。Gery Oldman在Moore的纯净坦诚的笑容中不能自拔,害羞而无助,却是满眼的柔情。
短暂的温情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显得多么无助而卑微。她丈夫的噩耗,怀孕,受审判被关押,在狱中诞下一女。坚韧的女人在里面哭泣,痛苦的男人在雨中流血以减轻内心的伤痛。社会的伤疤用一个“红字”贴在女人的身上,人心的侮辱作为惩戒--这是最残酷的刑罚。女人丈夫的归来加重了气氛的阴险。疯狂的报复以最阴暗的方式部署,人性的脆弱在那时显露无遗。接下里就是一连串的杀戮,直到最后他们都站在绞刑台上……
我始终看到一张坚毅而伟大的脸,正义的控诉,坚贞的情操。她从来没有卑微的时候,虽然她也感到痛苦和无奈。而相比于女人的坦荡和神圣,那个和神在一起的男人却背负着女人的保护和罪恶的圣明,痛苦地苟延,让所谓的道德扭曲善良的心灵。直到面对死亡,他才大声喊出:"I love this woman. I am the father of her child. And in god sight, I am her husband!" 天啊,他终于释放了自己。看到这里会不会有人泪流满面?
我想是不会再看第三遍了。演员表达得很到位,凄美的故事结合复杂的社会时代背景,情节布置得很从容。大概因为小说本身也不错吧。不会去看小说了。
5 ) 乱七八糟,什么玩意儿啊,不靠谱啊不靠谱!!!
本来冲着“红字”的标题、Gary Oldman还有海报去看的片子。。。
没想到看得不知所云!!!
136分钟的片子,看完了发现,两个多小时再也回不来了!!!
把原著改得乱七八糟,人物简直是顶着原著名号的冒充者罢了。。。
以Demi Moore的声音怎么适合演女主???
说着说着就像缠带卡壳了,让人听着浑身难受!!!
而且,原著中女主那隐忍、逆顺的外表哪去了???
被Demi演成了一个拓荒欲望极强的女权主义者!!!
更夸张的是:Demi在片子里面强壮地像个汉子!!!
有没有搞错???
Gary Oldman也把原著中闷骚的男主演成了明骚的愤青!!!
还有Gary湖中洗澡露PPJJ的场景太扯淡了点吧???
男主一个美洲殖民地拓荒期的牧师,遮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经常跑去人家后院裸泳呢???
再说红鸟勾引女主、女奴偷窥女主洗澡、长发男试图强奸女主、长发男被女主老公暗杀、女主老公自杀的桥段,乱七八糟哪里来的啊???
这不是美剧好不好!!!
至于Pearl,和个道具差不多。。。
完全没有原著中小女孩的灵气和妖质!!!
还有片子的画外音,一直听得我蛋疼!!!
亏了我是个男生,可以很精确运用“蛋疼”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
总之,不靠谱啊不靠谱!!!!!!!
6 ) 名著名编
早就有人说过,文字和电影是不同的表达方式。表达方式的不同也让内容发生了变化,有些时候,这种变化甚至发生在本质精神上和核心人物的性格上。
我觉得,一个好的电影改编。首先的要求这个导演驾驭大场面的能力。像名著,多数时候是波澜壮阔的篇章,错综复杂的情节和性格深沉的人物组成的。如果没有驾驭能力,就要顾此失彼。再者,他还要有很好的把握影像表达的素质。不过,最最重要的,是这个改编者的思想深度,也就说他可以和原作者达到什么样的精神沟通。
回过头来说《红字》。
如果不是因为我看了书,我觉得我实际上没有那么多的耐心看一部离自己很远,很多地方看不明白的一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阴沉电影。不过,说实话,现在的节奏这么快,人们追求的是速食的快乐。我能在上下班的地铁上阅读完这本书也是一件奇迹。就我本人来说,基本上是没享受到什么阅读的快乐。不过,名著的魅力并不是用你看了这本书能获得多少快乐的来体现的。
虽说我更喜欢电影,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电影和书基本上是南辕北辙了。
在小说中,海斯特白兰是在宗教和环境的压抑下生存不得不伪装起坚强来反击的,电影中的这个女人,从头到尾都很强。那种强,不但体现在体魄上还有精神上,甚至可以说,有很多女权意识的萌动在里面。在电影的最后,海斯特问:我为什么要留在这?为他们所接受,为他们所驯服?然后,这个女人毅然决然的要离开。事实上,根据我的理解,既然小说发生的背景是一个受压抑的阴暗年代,那么,那个时候的女人是根本不可能说走就走的。电影增加了海斯特独立意识觉醒的光辉,这是原作者内心隐隐的想要表达却囿于时代和思想的局限没有表达出来的。于是,海斯特的形象固然光辉了,可是却有些不现实。那种年代,如果女人生出了这种思想,我想,只有被钉在耻辱架上问吊的唯一结局。
电影给了黛米摩尔太多戏,让我觉得这就是一部女人的励志史诗。小说中的海斯特从始至终就认为自己是罪恶的,但是电影中她昂起了高傲的头,从没承认过自己的爱情是罪恶。
我更喜欢电影,是因为故事发生的年代太久远,故事发生的背景我不甚了解。我更愿意接受电影中有几个具有同情心的妇女在帮助海斯特,更愿意接受在海斯特受训的时候牧师走上前去,还有,最后,在海斯特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站出来说,我爱这个女子,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在神的眼中我是这孩子的父亲。这其实已经颠覆了原著中丁梅斯代尔的全部人格。在原著中,他虚弱,他懦弱,他伪善,他冷酷甚至残忍。明明敢爱为何不敢承担责任?圣坛的光辉吸引着他使他不能放弃自己高洁的名声。说起他在肉里陷刻红字和鞭挞自己,与其说这是他对爱情的忏悔不如说这个宗教的腐朽毒液侵蚀后的必然结果。他对海斯特毫无怜悯,反而认为他们是或许诱惑堕落的一对,这一切都有悖他自认为圣洁的内心。这才是他痛苦的根源。
那些泯灭人性的清教教条,是霍桑想要控诉的,但最终他含而不露。也许是没勇气也许是自己也没有看到自己内心这种诉求。因为人性的纠结和深厚历史的纵贯,这部小说得以名垂青史。
或者可以说,电影改编不成功,因为内涵和精髓有些离题甚远。不过,我倒认为这更符合现在的人欣赏的视角。电影的最后,牧师和白兰以及珠儿一家三口走了,这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总而言之,人们希望通过电影得到的,是美好的享受和期盼,而原著的精髓就是一个十足的悲剧。
推崇电影。可是,想要领略名著的魅力还是去看原著。
“谁又能知道,在上帝眼里到底什么是罪恶呢?”我们当然知道不是吗?~无论在网上还是现实我都一直在强调:天下的道理就那么一点点,做人最关键最重要的东西就那么一点点,一个人不管什么出身什么生活经历,只要ta活到一定岁数没有不懂的,这世上没有几个真正的傻瓜和混蛋,只有装傻充愣和成心犯浑的。所以西方人讶异于中国人普遍不信教并问“你们以什么为道德依据”时一位中国人只回答了他两个字——“常识”。可以理解那个做丈夫的心情,但之后他采取的种种卑劣手段只能让人联想到因刻入骨髓的自卑而只能靠造谣生事指鹿为马阳奉阴违掩耳盗铃皇帝新装还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活着的键盘侠,真的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原谅。唯有手刃情敌和发现杀“错”了之后马上自杀的血性才是那些整日只敢在网上上窜下跳现实中蠢坏兼修见光死的低等生物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
为了Gary Oldman,给四星吧。
在神的眼里什么是罪呢
绝对少儿不宜,我觉得可以归入NC-17。与同学们观影于老师家。囧!
看一半看不下去了实在不想再见到Gary和DemiMoore 之间有什么发展........
6/10。原著对性爱的隐晦赋予编导巨大想象空间,自然界的象征手法洋溢浪漫之美:红鸟吸引女主目睹牧师裸泳,林中幽会摘下红字听牧师劝诫,女儿制作桦木小船搭载蜗牛,森林代表女性的活力源泉而压抑的荒原正如女主处境,丈夫用毛巾使劲擦脸戏直接展现原文的心理恐惧,土著与殖民的冲突串联情节成为高潮。
裸泳啊出浴啊深情对视啊什么的,导演真是各种给力。对于我这种GO大叔和黛咪小姐的死忠来说,这电影完全是福利,更别提连打酱油的男二都是Tom Hagen了。GO叔年轻时真是各种狂野各种帅,黛咪小姐则是又坚强又美。完全不一样的红字
一个女人得坚韧和伟大,很赞同!
看过电影年代真的很久远了,几乎忘了加里·奥德曼这个曾经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的警察,还有敏感的贝多芬《不朽真情》永远的爱人(台)和《至暗时刻》的英国首相以及《锅匠,裁缝,士兵,间谍》那个老谋深算的特务头子……电影描绘了男女在荒蛮时代追求自由的愛,而在所谓清规戒律下压抑着人性和激情的碰触。她与牧师的热恋始于还是有夫之妇时,牧师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你没有告诉我妳是结婚了,而她也不假思索地反驳道:你也没说你是一个牧师。如果丈夫死了,他们也需要等服丧以后以及必须证明她丈夫死了才可以改嫁;而此时,她则面临的是通姦罪,面对怀孕的传言,她甘冒风险,面对道德审判,她只字不提愛人的名字,宁可被判刑;在她屈辱的被逼戴上象征淫乱的红色A字时,她那传言中被印第安人杀死的丈夫被放了回来。电影里她不屈不挠的争取到愛的权
老片子,很经典,两个相爱的人迫于世俗的陈规和眼光而努力付出自己保护对方,现在虽说自由恋爱,但也少不了被一些东西禁锢,爱情与世俗道德、伦理观念该如何权衡,值得思考
那些自诩虔诚正义和高尚的蠢货bastards,在把象征耻辱的A字挂在她的胸口上时,也把她那“见不得人的不光彩的”爱人的名字别了上去,Adultery?No,it's Arthur。
3.5。拖太长了。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却活了不到十年,这是什么命,忒苦逼了吧。。第一次觉得Gary Oldman还是挺有魅力的。ps恶心的国配,我是怎么看下来的。
其实男女主角并不是我眼中的帅哥美女,但是看了一会儿便觉魅力难当,再次说明人格魅力是最致命的。没有看过其它版本,所以不知道为什么恶评如此。我只觉得当GaryOldman在林中搂住DemiMoore,大声说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上帝在上,我将尽我所有力气保护我爱的人时,我有被感动到。
我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时,泪眼滂沱的情景。收包 2015年2月5日
看在奥德曼的分上,给三颗半星吧。我极其不满罗兰·约菲对结局的改编。戴米·摩尔越来越强势,也越来越失去美感。
噢噢噢噢,老头子那个是、时候超美艳的好正啊!!!!
Freedom
不愧是名著
黛米摩尔好漂亮对人物的理解偏离了原著,但是我更喜欢电影里的理解和表达,更人性化
其实改变并不甚好,但是对早年美国田园风光的还原,意境还是在~黛米摩尔的表演,除了表情倔强,别无可赞,尤其像个生硬的荡妇。这个女子,纵然出轨,也让人觉得她是坚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