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相逢尽在扼腕时
I'llonly say thisonce
I've never said it before
But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justonce in a lifetime
我有时候一直在想电影与文字的区别,文字的东西真的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正是有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然而当哈姆雷特被拍成了电影,定格成了画面,我们就很难在其中融合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想像。文字的感觉是千种百样的,而电影却是唯一的。电影的画面感,细致的表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是文字所不能达的。我很少去评论一部电影,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词穷到只会说感动。 我不大喜欢把别人的电影品头论足,批评得体无完肤。不管怎么说,导演都是尽力了的。陈凯歌同学敢于撕下自己伪艺术家的面具,敢于把霸王别姬的成就扔到一旁,勇敢的扛起摄像机,搞起特技,对着馒头,拍了无极,光勇气也是值得一赞的。
而我今天要认真的说一部电影,很抱歉之前说了那么多废话,因为有些窘迫,不知要如何开始,只能东拉西扯了。我总是这样,越是在乎,越是语塞。思思说她在最后雨中两人一前一后两辆汽车里离开的场景里哭得不成人样。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站在漫天大雨里,那样颓然,那样哀伤,湿漉的他似乎随时都可能倒下。他用乞求的眼神望车窗内的她,求她跟他走。她是想的,她是想的,我知她是想的。绿灯亮了很久了,她丈夫不断的按喇叭,有些急躁,为什么前面那辆车还不走。他的眼神在后视镜里深深地望过去,望了很久很久,然后他缓慢地弯下腰,挂上她的链子,缓慢地拉起手刹,发动。她紧抓着车门的手颓然松下。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一开始,我想,男主角太老,女主角不够漂亮,甚至觉得她的连衣裙太土气。我们看惯了俊男美女,看惯了门当户对,看惯了完美结局,习惯了享受视觉,无痛于身心。一开始,我直的没想到,会是那么难过。
在麦迪逊下,他摘了野花给她,以表谢意。无论什么时候,有风度的男人总是易受欢迎的。没有哪个男人会无缘无故的摘束花给女人,也没有哪个女人会轻易跟陌生男子开玩笑。一切已经开始了,在我们还没准备好的情况下。或许,在车里,在他拿烟的时候,在他的手臂貌似不经意擦过她的腿的时候,这一切,便已经注定好了。
她再回请他喝茶,他调了她每天早上最爱听的那个台。他们顺其自然的聊天,我忽然在想,我们都需要交流和被理解,她与她丈夫结婚数许年,育有一子一女,却未必有一刻静下来这样谈过心。一个能够看懂你,理解你,不需要费力便能明白你的男人对女人来讲,实在是致命的吸引。
他在她屋下的水井旁擦身,她在楼上,透过窗帘,看见裸着上身的他。65岁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身材还依稀能见昔日的健硕。她开始感到心绪不安。他帮她做晚饭,他们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讲笑话,两个人都很开心。他们散步在月光下,两个人居然都爱叶慈的诗。我以为,志同道合是最重要的前题。可以不要家境,可以不要权势,甚至可以不要物质基础,虽然我认为这也很重要。但是,不能没有,心灵的默契。
他对她说,法西嘉,我们没做错事,你无事不可对孩子说。这是一个好男人,在最后他埋在她膝头长叹,替她拉下膝头的裙子离开时,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点。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成为她在余下的岁月里独自生活的支撑。如果是我,这会是我一生的记忆。她是否在黑夜里想他的样子,想他鄂然把花掉下来的样子,想他与她共舞时的样子。他的气息,他的温暖,他的拥抱,他的背影,他的声音。她有丈夫,有儿女,而他走后,却始终是一个人。心灵的默契是无可替代的,当拥有变成了回忆,当回忆变成了唯一,当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离开时颓然转过身来说,我只说这一次,我以前从未说过,因为这样确定的事情一生中只有一次,世界顿时崩塌。
他留着她当初送给他的链子,在他逝后再次回到她手里。他为她拍的照片,轻轻地冲他风情万种的笑。他写给她的信,他的相机,她一开始贴在桥上邀他共进晚餐的留言,所有的东西他都留着,留到最后连同骨灰一起寄给了她,包括他一直戴在手上的腕环....是的,他们互相拥有对方的一切,肉体和心灵,还有几十载的回忆,除了那个人。
我不排斥伦理,也不迷信爱情,世间的事情都是自然的。对错的标准都是历来的统治者为了掩饰自己拿来压制别人的,时间长了,便成了我们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尺度。亦有语评论说廊桥遗梦是为婚外恋找借口,我无意反驳。只是生活太悲苦了,何以不能幸福,何以不能顺其自然的相爱。我只是,只是在他说这样确切的事一生中只有一次时,在他绝望的回过头,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动汽车时,在她收到他去逝后给她的遗物时,心涣散,无法自拔。
——《廊桥遗梦》
2 ) 此片无关爱情
我不喜欢的经典电影很多,之所以给这篇写影评是因为即使在批评的影评中也没一个说到心坎上。
“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对这句催人泪下的台词毫无所感,无非是因为没有体会出这种爱到底哪里“确切”。
影片的角色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浪迹世界的杂志摄影师在一个生活闭塞的家庭妇女独自在家之际趁虚而入,发生了四日欢情。豆瓣上有人说这是有关情欲的电影,对此我深表赞同。两个人毫不熟悉的陌生人初见时那种着了魔般的吸引力只能是情欲,若是一定要和爱情划上等号或许是偷换概念。
影片的后半段反复强调着这是一种多么伟大多么难得的爱情,然而他们所作的是什么呢?两个人去桥上照相,吃吃晚饭唠唠嗑,洗个澡跳支舞,上了床,又吃了一顿满含醋意的早餐,爱情就发生了?我相信两个人若是坐下来促膝长谈四天四夜,是会发生爱情的。然而他们谈论的,有琐碎的婚姻生活,有男主为什么离婚,女主为什么远嫁到美国,却没有什么令人萌发爱意的默契。甚至在女主要求男主说说自己的童年时,他只是表示并没有这么多时间讲述自己的一生,然后再无下文。
站在女主的角度,我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男主。因为她怀有去经历新鲜和刺激的欲望,却一辈子被困在这个乡下小镇,而男主却是周游四方的世界公民——这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她。女主从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梦想,然后演化出了爱情。我想质疑的是这种爱情何至于如此伟大?要知道她爱的更像是一个少女梦的幻影,而不是那真真切切的一个人。
而至于男主,这个宣称自己从不孤独不需要某个特别的人,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女伴的旅行者,又何至于爱上一个已婚的乡下妇女?她有特别的智慧?和他默契的三观?吸引人的才情?都没有。但她有一副充满情欲的身体,以至于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后我也全以为这只是段露水情缘。
然而男主满含热泪地说出了:“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我不得不憋着一口气相信了他居然真的爱她。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就在这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错过了女主满屏泪水中的暗示:嘿,现在到伤感的地方了。
这平淡乡村生活的平淡相遇不是不能酝酿爱情,但是短短四日,却无法酝酿出有理性的爱情(如果是在凶猛激烈以命相抵的泰坦尼克号上,那么一切倒是可理喻了)。有人说爱情就是缺乏理性,正如有的人说不上来他到底喜欢那人的什么,但就是喜欢。我却觉得这是危险的昏聩。当你不知道你喜欢他哪里时,控制你的就是脑内分泌的大量多巴胺和内啡肽,是蠢蠢欲动的基因叫嚣着要和他的基因生育后代。这些就是情欲——它是爱情的子宫,是爱情的伴侣,但不是爱情。
我不认同男女主角之间有如此伟大的爱情,在后半段,女主角在逃离和留恋家庭的纠结之际。我看到的是一个被禁锢已久的人,面对敞开的大门也不敢走出,像一只在笼中待得太久已不会飞翔的鸟儿。天秤上的两边一方是自由的新生活,一方是孩子和家庭,二者都有美好之处,但后者实在有太多无奈和压力。
我认为全片最催人泪下的台词是这一句:
“当女人做出选择,去结婚和有孩子,在某方面,她的生命开始了,另一方面,她的生命却停止了。”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思考婚姻制度甚至女权的影片。难怪当年影片上映后各国的离婚率都激增了几个百分点。在离婚的表象之后,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世上会出现这么多乏味的婚姻?如果婚姻的本质就是乏味,那有何必对它充满向往敬畏有加?然而这确实是一项社会的维稳制度,虽然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感情生活。我认为以三五年为一次期限的合同式婚姻,显然比所谓的终身有效更加合理。然而这不是可以在几十年中改变的事,无怪恐婚族和不婚族越来越多。
至于女性在家庭中的生育和抚养职能,还有女性自身追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我在这部影片中看到的矛盾和女性悲剧多于爱情,它带给我一种无奈的辛酸。虽然,有一些情感,在未身为人母时或许无法体会也不该妄加揣度,但看到女主角最后在家庭的琐碎中感到幸福时,我还是会怀疑这是否是某种斯德哥尔摩式的自欺。
我始终认为她爱的不是某个人,是在年少时就错失的美国,一个生机勃勃、新鲜刺激的世界。
3 ) 母亲和弗朗西斯卡
“它叫罗斯曼桥,是属于另外一个人的,属于那个十几岁的那不勒斯姑娘,那个探头窗外,想着还没有出现的远方的恋人的姑娘。”
弗朗西斯卡对罗伯特金凯介绍廊桥
1.
一九九九年的冬天,我从学校回家。太阳有些小暖。阴暗的楼道里有那个年代常见的水泥格网,阳光被割裂,摔在地板上痛得支离破碎。
就如同那些已经开始漂白的画面一样。
母亲的眼泪。父亲的沉默。茶杯破碎的瓷片。红色公文纸上炭黑墨水誊写的离婚协议。
都是那样的摇晃和颤抖。在回忆里显得声嘶力竭。
两年后,我们全家从小县城搬到市里。我无意中看到了母亲的提箱里的那部VCD电影。在母亲贴身的衣物里染着茉莉香水的气息。
封面上拥抱的男女,暮色里暗红而古老的廊桥。
我因为这样的冷色调的压抑而失语。
2.
故事发生在一九六五年的夏天。
双座的小卡从十一号国家公路突突的驶入麦迪逊县的田间。
白色的职业小坎肩。骆驼牌香烟。黑色的长筒尼康。
中年牛仔挽起袖子,在淡棕色的条纹衬衣里望着那个有些腼腆的乡村妇女。他笑笑,脸上时光流淌过的纹路深刻而迷人。
作为摄影记者,在麦迪逊县,他的确是怀着朴素的目的前来的。
他喜欢衣阿华州里清澈如洗的蓝天,农场间大片的高粱,还有最沧桑而古老的廊桥——当地人叫它罗斯曼。
然而,他碰到了一个更朴素的女人,在那个白色的路边小木屋里,弗朗西斯卡——一个普通的农妇。两个孩子的母亲。
她温暖的笑容就像摇篮一样,让一颗在旅行和流浪中的无比疲惫的心瞬间安然。
那些日子里,家人都不在身边。她也乐于有人陪伴。
她跟他聊起家乡,给他朗读爱尔兰诗人叶芝的诗,他则给她讲述他一路上经过的那些城市,河流和山峦。
他给她拍照,在照片里,她有着少女一般明朗的微笑。
爱如烛火,在漆黑的夜晚,他们依偎在一起跳舞。在干燥的空气里,他们彼此引燃。
他们亲热的时候,他像一只强健有力的豹子一样的掠过她光滑的身体,灵魂彼此交合的瞬间,让牛仔想起了一路上那些未燃尽的篝火,结冰的河流,微风习习的热带草原,想起了那些印第安人献给寺庙的纯洁的少女。
相遇和别离是命运之神诡异的孪生姐妹,一次次的向人们验证了爱情的美好永远敌不过现实的尖锐。
罗伯特金凯的要求是如此直接,他说,弗朗西斯卡,跟我走吧。我是自私的,可我,可我无法抗拒的爱你。
如果我离开,一切都会变的。
作为回答。她只是在黑暗里轻轻的说了那么一句。
那是他们缠绵四天后的一个夜晚,然后那个沉默的男人出门发动小卡车,独自融进了无边的夜色里。
爱如烛火,也就是应了这般瞬时的明灭。
门轻轻合上的声音掩盖了女人的抽泣。
她无法忘记的,是那些白兰地后的迷醉和旋转,黑暗中的喘息和轻叹,以及从那个男人身上她开始逐渐苏醒的爱情触觉,一下子让她回溯到青春时光的彼岸。
从那一刻开始,她感到她生命的意义,仿佛在意外的重逢后又突然抽身而去。
莫名的惘然。
3.
一九九五年的冬天。
《廊桥遗梦》在美国上映。
伊斯特伍德和斯特里普的演技无可挑剔。经典的好莱坞牛仔和法国中尉的女人,在屏幕上他们温存的体会着各自的呼吸,让电影有了美国乡村民谣一般动人的灵魂。
因为我的刻意,我还是愿意用爱来描述这一段感情。虽然从很多年前开始,就有了那么多的人在不停歇的责难。他们说在这个出轨比出书简单得多的年代,这样的刻画会美化背叛,会模糊一些社会准则。
面对质疑,《廊桥遗梦》小说的作者沃勒曾在一次采访中说道,弗朗西斯卡的原型来自很多女人。
那些因为漫长的婚姻而失去了爱的美丽与哀愁的女人。
我后来想这其中应该会有我的母亲。
母亲年轻的时候很漂亮,长发飘飘,洋溢着青春动人的激情和才华。
她会拉手风琴,她会写诗。她纤细的手指可以制造出美丽的句子。
在某些人的情书里,她是像白天鹅一样的姑娘。
而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刚刚从大专毕业分进县城的农村小伙子,老实,木衲,土气。
在很多人眼里,他们并不般配。
这无关势利,可是有时候事实就是如此。那个年代的婚姻,人们不自觉地都会盘算着柴米油盐间的细微利益。
于是爷爷婆婆替他们女儿的幸福做出了决定。嫁给朴实善良的父亲,他们满怀信心的觉得母亲会幸福,那是一次两老都觉得稳操胜卷的博弈。
最后所有人都赢了,除了她。
后来,母亲对我说,也许,这就叫做命运吧。
而又是我,让她觉得在这样的命运里,并不是完全的后悔和惋惜。
4.
二零零七年夏天。
我永远不会忘记母亲给我说起她那段往事时候的表情。她跟我第一次讲起生命中除了我父亲之外的那个男人。那固然没有在麦迪逊县遭遇的男女一样温馨,却也没有太多折磨生命的痛苦和纠缠。
她讲述的时候脸上一直很平静。枉如述说自己的前生。
人的感情一旦深厚,谈起来便总显得淡薄了许多。
母亲说父亲是个很好的人。结婚之后很多年,她才终于爱上这个我叫做“爸爸”的男人。之前的婚姻虽也和睦,却始终无法寻到那种叫做“爱”的感情。
有些选择,虽然不见得是伟大,却必定是带着她生命中某处我们作为儿女所看不到的牺牲。
回忆对很多人来说是痛苦的,那些被视为如洪水猛兽般不伦的婚外恋情,也许我们更应当去探寻缘由,而并不应单纯的去责备。对于母亲来说,她的往事,和夹在泛黄书页里的蝴蝶一样,却也早已变成爱的标本。
在那么一刹那,怀里的母亲,的确是让我想起了弗朗西斯卡。
麦迪逊县的女人。
5.
那米黄色的野菊花,是罗伯特金凯送的。
作为回报,弗朗西斯卡在廊桥的木板上贴上一个小纸条,请《国家地理》的摄影记者到她家共进晚餐。
初见。你来我往,爱情的开始,往往就是这般的春意盎然。
可惜,人生无法永远停留在初见。
所以,我便留住了那些画面。
很多年后,就像我母亲年轻时所写的一句诗里一样:
“你坐在橡木的窗台边,饮着阳光,细细怀念。”
-END-
4 ) 罗伯特金凯去世后寄给弗朗西斯卡的信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5 ) 王小波: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6 ) 情书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吧。
我现在已经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就是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的时候。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扰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经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存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了。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地理杂志》,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的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配偶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
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
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需要你,因为我注定得不到你”,相爱并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因为明知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很难
一直以来都以为这是跟«魂断蓝桥»一个年代的片,没想到是95年的……
是因为无法结果,花儿才开到胜火红?
一个很浪漫的故事,如果你只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出轨”和“婚外恋”,这部电影算是白看了。
妈妈每次看都哭得一塌糊涂
“尽管爱情的魔力不可抗拒。可是,如果放弃责任,爱情的魔力就会消失,就会蒙上一层阴影”。
“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若我走了我的生活会怎样?有谁会看到其中的美好?” 两句话道尽婚外恋,雨中泣别太精彩。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最纯粹的爱不一定是你的初恋,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你无论如何压抑,它也不会随时间流逝,只会封锁心中。(也许等不了多久,我会推翻这句话。)
一个60秒的红灯,用多少年去等一个人。
发乎情 止乎礼 很多年后我用这部电影里阐述的这个东方道理来教育了美国人劲松同学 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的了
记得当年还是初中,看这本书,阅至大雨滂沱的那一幕,泪水便止不住了。电影基本还原了书中的精髓。“我将我的一生都给了家人,我希望将身体留给他”。隐忍的爱情最美丽。
电影上映后,掀起了美国离婚潮
我想我也无法做到“遇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 克林特老先生总是可以在电影的尾声紧紧地握住你的心门,让你除了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感动我的并不是这段难得的感情,而是她丈夫对她说的那段朴实的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
弗朗西斯卡在卡车里握住车门的那一刻,爱情的意义一下子清晰了。不是个人的欲望主宰着人类的情感,而是责任和隐忍才让真爱凄美动人。
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
又重看了一遍。《廊桥遗梦》这个译名,还是太过抒情太过明白了些,原名《麦迪逊桥》,一个普通的桥名,无情无感之物,衬托有情有感之人,反而更动人。
我不能因你而放弃我的孩子与家庭,可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一生的挚爱。我不能得到你,但我一生都在怀念你。
情欲是一个终生话题。四天就是她一生的重量。千万不要与你爱的那个人在一起,这是你的幸运。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这片子看得我痛哭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