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结局非常明显,就是这恶鬼实际上就是医生,杀死母女的就是医生本人。你们没有看明白?从他是孩子时第一次进入这庄园,就注定了他会做这事。无论如何,除了医生外,没有其他的力量能杀死这母女,哪个伤残的军人知道自己并非是对手,所以选择离开。保姆是纯洁的,医生天亮了才回到庄园说明了他作案后离开,然后在天明后到现场。作者生怕大家没看明白,所以结尾还加了一句他母亲做了诅咒,这完全是为自己犯罪意识开脱,实际上是从拍照被挡后,他就产生了狂暴的报复心态,并深埋心底,看明白了?最后他借口是他母亲的诅咒。为自己犯罪的行为开脱。电影名叫小小陌生人,最后的结语,是他母亲的诅咒。可以称之为最后点题。
整个片子太阴暗了,医生从8岁跟随母亲第一次来到这座老房子时就开始羡慕有钱人的生活,想要有一天住进这座老房子,成为它的主人。所以从小励志进入上流社会,后来成为一名医生,为有钱人治病。
剧中房子的三个主人:战后被烧伤的哥哥,单身的妹妹,和年迈的母亲,三个人分别对医生说:这是我的房子,请你离开!医生感到绝望,可是又不愿放弃,一定要实现自己成为房子男主人的愿望。所以他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为女仆治病为由接近这一家人,后来跟女主聊起自己的童年,可惜人家对医生没有任何印象。为老妈妈治病想要博得好感,受邀参加家族聚会,医生以为自己已经踏入上流社会,可惜在场宾客完全无视他的存在,还说从没听女主人提过他的名字,其中一位宾客说“哦,你跟我们一样是被邀请来做客的”显得特别做作。医生故意对单身女主人献殷勤,甚至求婚,殊不知他所谓的爱都给了这座庄园,而并不是爱女主。希望通过婚姻的方式成为一家之主,入住这座古宅。最后被女主人拒绝后杀死女主人。
女仆贝蒂只是个孩子,太天真,看不出医生的阴谋,听到医生说自己要和女主结婚时竟然还提卡洛琳高兴。最终医生拿着一串钥匙的一幕说明他真正成为了这座古宅的主人,只可惜物是人非,破旧的古宅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华丽光彩。努力了二十年,最终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却变成杀人的魔鬼。
影片不算短,将近两个小时,有很多的对话铺垫,但是观感并不冗长。
Dr.Farady自小第一次来到百厦庄园,就被它的华丽和美好吸引。年幼的他受父母的严格管制,家境也勉勉强强。机缘巧合,他得以进入这幢房屋的内部一探究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摘下了一块饰品。作为纪念也好,出于嫉妒也罢,总之这一幕被Susan发现,并且向他的母亲告状。母亲狠狠的打了他一耳光,并以他为耻。
Susan死了。
1919年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当年的小男孩变成了Dr.Farady。他变得克制,隐忍,一丝不苟。唯一没变的,是他内心对百厦庄园的执念。他制造假象(墙上的刻字,结尾被告知Caroline死讯时,相同的字迹都在他书桌上。);他蛊惑人心,不断告诉大家,你们只是被自己的潜意识蒙蔽而已,并成功的把Rod送进精神病院;他不仅亲手杀了Susan,也亲手杀了夫人。他不择手段,也有一丝同情,对Caroline百般关怀,体贴备至,甚至已经提出了婚约。Caroline却早已意识到,想要逃离,只能靠自己。
再一次与梦想失之交臂。那是他魂牵梦萦的完美世界。
Caroline死了。
“我一定要得到你。”站在二楼的小男孩说到。
惊悚片[小小陌生人 ]上周末北美小范围开画,票房十分低迷。影片由焦点影业出品,在北美474家院线上映,票房收入约42万美元,单馆票房仅886美元。
钱比任何东西都直观,从票房看,这部电影无疑是失败之作。
导演到底想表达什么?如果是悬疑,本片的配乐和 剧情明显不够;惊悚,更是看不出来;人性,不太明显;落魄贵族的觉醒之路?可惜既没励志的场景,也没起伏的剧情。
主题的模糊性奠定了失败的基调,每一方面都不如同类型《赎罪》,当然,原著作者萨拉老奶奶和伊恩.麦克尤恩也不是一个级别的作家,但影视剧不能完全按照原著拍,即便原著没有精髓,剧组也应该给创造个精髓。
普通人家的小男孩对一所漂亮宏大的房子一见钟情,痴迷于它的神秘和高贵。从此之后想法设法接近房子的主人和孩子,他的潜意识是一个魔鬼,把房内的孩子们都害死了,最后一个是威尔森(Ruth Wilson),他向她求婚,却被拒绝,于是他又进一步害死了她,最终将早已破旧不堪房子占为己有。出演男主角的格里森对角色的诠释独具特色,这个执着以及被欲望支配的男医生,有自制力,一丝不苟,在上流社会的派对中懂得做一个成熟有风度的绅士,表情永远阴森冰冷,性格缺乏温度。此人物或许也许可以生出几分趣味性,成为一个观众“喜欢”的角色,但结果却未必真实。威尔森是女主,脸上写满了生活的琐碎和不堪重负,少女却有一副中年人的臃肿身材。
(写到此为止,回去读原著了。)
这部电影的镜头是冷静而克制的,就像男主角的性格一样。当主角激动时,镜头就会变得不一样。镜头配上男主角的旁白,观众就像是男主角,不动声色地实现他的野心、渴望以及幻灭。电影语言使用的炉火纯青,吹爆。
说实话,女主角这一家是我看过的贵族架子较少的一家之一了(对比受伤小女孩的那个夜晚里,其他的有钱人对男主的傲慢而言)。男主最后把分手的原因归咎于女主的阶级,其实是一种下意识的自我辩护行为。他没有反思他在这段感情中的自私和贪婪。这也可以展现出他本来就把阶级晋升与女主联系起来。女主角是一个聪明人,她是用感受发现这段关系的问题,敏感地拒绝了求婚(PS:女主角饰演过简爱,同样是跨阶级的爱情,那一对真的是真爱)。
总而言之,虚荣这种东西真的好容易引人犯罪呀。童年时的向往竟然成为一种执念。哎,果然要认识荣华富贵的本质才能正确处理好对上流阶级的羡慕嫉妒恨的心情。
出身不够业务能力再强也没用。Brendan Gleeson的儿子应该很明白这个道理吧。
这种迷恋贵族繁华,却不知繁华早已成废墟的恍恍执念,非常英国
一百个差评!最讨厌故弄玄虚最后还没有答案的悬疑故事了!
就,大型的无聊。故事写得怪力乱神,但拍摄却太套路,风格没凸显,过目即忘。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作为一个格里森粉去看了,真实地觉得这故事更适合BBC经典改编剧那种形式。基本就是一个凤凰男因为心理不平衡逐步走向癫狂复仇的故事。惊悚和悬疑也就还好了,主要我不怎么喜欢女主。兰普林阿姨啊,这气质杠杠的,我满脑子都是我老了也要变成这个样子。
哥特式文学风渗透在电影中,反而削弱了电影本身的节奏与力度,可能需要重读文本才能够判断究竟是否为导演刻意,还是过分依赖于文本的氛围而导致电影的失控。
恕我直言,闹的戏份比重很大,但表现撑死就及格分,尤其在其他人都演技在线的情况下(Caroline像直接从书里走出来的),全片被他带得离僵硬只有一步之遥。导演对书的节奏改编掌控有度,运镜成熟收敛,但回头一看这片改编编剧是《猩红山峰》的我现场昏厥。
房奴
pace太慢,注定美国众离场的离场,睡觉的睡觉。这种英国下层永远融不进上层的痛, 非英国人估计不能理解
电影就真的是没什么节奏感 但是可以全角度吸闹 连后脑勺都很英俊
中规中矩的character study,对上流社会庄园产生执念的农民子弟,对没落小姐的体恤与对这桩房子本身的感情不可分割(也不能说不爱她),闹不闹鬼不影响主线,老实说还有点干扰,又误导了想看鬼片爽一把的观众导致回头给低分。演女仆的Liv Hill好贴合角色啊单纯英国村姑
我更愿意认为这个故事里不存在什么怪力乱神。时代变迁中落魄的地主阶级和为自己身份痛苦的无产阶级,男主真的是走火入魔了,全片最正常的应该是那个小女仆,Caroline已经够清醒了还是逃不出牢笼。本来觉得那栋象征着旧时代荣光和桎梏的房子最好的结局应该是一把火烧个干净,片子过程很温吞,最后还语焉不详,想表达的东西太杂太微妙,搞得很失败。
3.5 男主刻画得挺好,剧情悬疑成分远大于恐怖惊悚,失望的人可能因为这点
医生握着手术刀,可以是刽子手;贵族住在大庄园,可以得失心疯。儿时在百厦庄园折断一枚石膏像籽,受到母亲严厉的责罚。而今重返没落庄园,却得到女主人的原谅。原来曾经折断的一截卑微,都会随着时代的没落变得如此无足轻重。衰败的旧宅里,疯狗啃噬人脸,游魂按图索骥,将鹊推下楼梯,鸠便拥有巢穴。
拖沓冗长,不知所云,打了个惊悚的标签,却没什么惊悚的内容。看得出片子想讲讲男主对贵族阶级的渴望,又想讲讲爱情,还想讲讲恐怖元素,最后一个也没讲好。结尾含含糊糊,整体来说让人有点失望。
我對原著的obsession幾乎就是Faraday對百廈莊園的possession;但電影最後似乎仍然遷就觀眾給出了一個潦草解答,我倒還是偏愛書裡確凿離奇的維多利亞哥特,fin de siècle的萎靡徒勞,貴族沒落,宅邸垮塌,異象頻生(沒有看到literally樓層垮塌這一情節 是 很失望的
观感和弱又薄的场戏氛围一样单调,沉浸意味空泛到几乎不可感,越过故事上溯到创作视角,也和华老师细腻中晕染阴沉的笔触无关,本该应运而生的不明气息都充满犹豫,生生相碰的命运与命运起伏,回忆几度开合完毕,只觉这灰这暗都变质。(看完觉得这些个角色好像走错了吧,该是从石黑一雄小说里走出来还比较对……
专门去看了一下我当时读原著《小小陌生人》的读书笔记,2010年8月21日,居然已经过去整整八年了。除了这是一个鬼故事之外,我几乎已经忘了这是个怎样的故事了。当时因为悦然推荐 Sarah Waters ,一口气看了 Sarah Waters 的好几本小说。所以,即便我忘了大部分的故事内容,但却依然对这部电影抱有一种微妙的好感。「主人公法拉第医生出身于贫民阶层。百厦庄园曾是遥不可及、梦境一般的存在,三十年后,却指望着他的相助。法拉第爱上了卡罗琳,可谁都会怀疑,他的爱不够纯粹。或许只是当局者迷,他分不清这份爱之中有多少是直指卡罗琳、又有多少是献给百厦庄园的,或许还夹杂着一些对盛极而衰的贵族们的怜悯。得不到就毁掉这一切的可怕想法,都滋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直到付诸行动。」
英国片里特有的那股浓浓的潮湿阴郁感,能让观众看出风湿病。万恶的阶层观念大概还会被英国人再批斗一百年。格里森可塑性太强,就算演个大变态我还是能吸他的颜。